郧西县通报6起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 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1.夹河镇石门村违规将村级卫生室建设项目资金,用于该村村房建设尾欠工程款支出。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王家成,村委会文书王家财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景阳乡南院庄村违规将村集体耕地以村民名义申报,套取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资金,用于村集体支出。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陈守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河夹镇狮子沟村违规以村民名义套取国家自然灾害救助资金,用于村集体支出。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胡寿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槐树林特场仙姑洞村违规以村民的名义套取退耕还林补贴资金、低保资金,用于村集体日常经费支出。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蔡世兴,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会副主任、村文书谢昌红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马安镇惠家河村文书黄自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为群众办事过程中违规收受2名服务对象现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6.关防乡原人社所所长宁启池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多次虚列支出骗取公款,受到撤职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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