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火灾事故量实现十年连降

秦楚网讯(十堰晚报)文/记者 谭祥军 特约记者 刘惊涛 制图/封荣娟

21日上午,市政府召开2017年全市消防工作会议。记者从会上获悉,去年十堰共接处火灾458起,同比2015年,火灾起数下降9.31%,死亡人数下降60%,直接财产损失上升163.53%。全市未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市消防支队提醒,夏季即将来临,火灾隐患增多,市民在生产、生活和工作中,切记要防范各类火灾。

火灾事故总数实现十年连降

根据市消防支队提供的数据显示,2006年以来,十堰每年火灾事故总数实现连续下降趋势。而且,每年的火灾事故总数,均同比上一年下降5%以上。同时,近几年未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

2016年,全市共接警出动5106起,出动消防车6929辆(次),出动消防人员39666人(次),抢救被困人员406人,疏散人员11728人,抢救财产价值1.28亿元。其中有六成火灾30分钟内被扑灭,4%的火灾扑救时间超过2小时。

夜间火灾更易造成人员伤亡事故

从各季度火灾情况看,2016年第一季度发生火灾191起,平均每天2起;第二季度发生火灾108起,平均每天1起;第三季度发生火灾114起,平均每天1起;第四季度发生火灾45起,平均每两天1起。

从各月火灾情况看,受春节、元宵节等节日影响,2月为全年火灾最多的一个月,共发生84起,是月均值(38起)的2.2倍。从一天中各时段火灾情况看,白天火灾发生机率较高,全天火灾最多的时段为12:00至14:00,占火灾总量的12.2%;凌晨火灾较少,4:00至6:00发生的火灾,只占总量的4.1%。

夜间火灾发生机率虽然低于白天,但死亡人数比例较高,去年两起亡人火灾均发生在22:00至8:00,且死亡原因均是火灾发生后,无法逃离现场导致烟熏窒息致亡。

电气和生活用火不慎为两大火灾诱因

分析火灾原因,电气和生活用火不慎是两大火灾诱因,年初火灾高发趋势明显。此外,从每月比例看,电气、用火不慎、吸烟及玩火等火灾,在年初均呈现高发趋势,所占比例明显高于同年其他时期。

从火灾场所分布看,去年住宅类火灾突出,共有250起,生产经营性场所火灾117起,分别占火灾总量的54.6%、25.5%。从损失分布看,生产经营性场所火灾直接损失618.59万元,平均每起火灾损失52871元。住宅类火灾直接财产损失97.77万元,平均每起火灾损失3910元。

纵观全年火灾伤亡形势,农村、社区(小区)等区域“火灾损失小、过火面积小”的火灾容易导致人员伤亡,2起伤亡火灾均属“小火亡人”事故。

3起典型火灾案例发人深省

市消防支队通报了去年3起典型火灾案例,事故教训发人深省。

2016年10月9日17时50分,郧阳区城关镇广场西街原农机公司家属楼一楼的一五金店发生火灾,过火面积约270平方米,造成沿街7个门面受灾,无人员伤亡。对此,消防部门表示,7间门面防火隔墙不完整,导致1间门面起火,7间门面“火烧连营”。因此,连片门面房防火分隔十分重要。

2016年9月20日上午10时37分,郧西县城关镇南岭路13号北欧春天5号居民楼一电缆井发生火灾。电缆井内地下一层至16层电缆全部烧毁,火灾损失约15.2万元,无人员伤亡。消防部门表示,电气线路质量及施工问题均易引发火灾,造成损失,影响居民的生活。应经常对电缆井及内部进行安全检查。

2016年5月12日6时20分,房县城关镇下西关丽景苑小区居民楼3楼有居民因吸烟不慎引发火灾。过火面积10平方米,受灾1户,火灾损失900元,造成1人死亡。消防部门表示,卧床吸烟不慎是老年人在住宅火灾中亡人的一大杀手,谨慎生活用火,家人时刻提醒十分重要。

夏季应严防用电用火及生产类火灾

针对夏季天气炎热,用电量剧增,设备日晒温度高,各类火灾隐患增多等问题,市消防支队发布夏季消防安全提示,提醒公众和社会单位对消防安全要高度重视,严密防范,安全用电,谨慎用火,确保安全。

单位、居民家庭要及时检查和更换残破老化的电线,正确敷设电气线路并安装漏电保护开关和过载保护装置,禁止超负荷用电。

居民应当正确使用燃气设施和器具,严禁私自拆除、改装、迁移,发现室内燃气设施或器具损坏、泄漏时,应立即关闭阀门、开窗通风,及时报修。

使用电动车应选择合格产品,出现故障及时维修。避免车辆曝晒和淋雨,充电时间不宜过长,不可在高温、高热环境及楼梯间、安全通道处充电。

进入人员密集场所,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要留意安全出口、灭火器材位置,熟悉疏散逃生路线;遇有火灾发生时,要保持镇定,可将毛巾、衣服等浸湿捂住口鼻,选择就近安全出口有序撤离,勿乘坐电梯。

汽车内严禁放置打火机、罐装喷剂等受热易发生爆炸的物品;车主应定期对车辆维护保养,防止电线老化和接触不良;车载灭火器要定期检查,确保有效好用。

文物古建筑单位要完善消防设施,谨慎使用大功率电器,禁止超负荷用电和乱拉乱接电线;要严格落实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值班巡查,严格用火管理,严防火灾发生。

KTV、电影院、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不得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严禁私拉乱接电线、违规使用明火和进行电焊、气焊操作;要加强值班巡查和应急疏散演练,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消防设施完整好用。

此外,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单位要及时开展消防安全风险评估,依法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消防力量和应急处置机制,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社会单位应建立健全用电安全管理制度,规范电器产品、电气线路安装敷设,并定期维护保养和检测,切实防范电气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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