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楚网讯(十堰晚报)记者 曾雨 报道: 近日,市民张先生网购了一部单反相机,不过却没向商家索要发票,等相机出现故障时,只能自掏腰包保修。好在经交涉后,商家最终寄来了发票,才省了一笔“冤枉钱”。
今年2月,市民张先生在一网店看中一款佳能相机,便花费8000多元购买了该相机。数日后,张先生拿到货,经检查,相机确实是行货,并无异样。
几日前,张先生在使用过程中,发现相机无法读取储存卡。怀疑是相机卡槽出现故障,便拿着相机、保修卡及相关票据来到位于六堰的维保点维修。当工作人员查验发票时,张先生傻了眼,因他携带的票据中没有发票,只有收据及一张出货单。
工作人员认真查验相机后,发现相机确实为行货,但表示没有发票,不能进行免费维修,因为相机的保修期为一年,如果没有发票,就无法证明相机的购买日期,而只能按生产日期计算保修时间。如此一来,张先生的相机已过了保修期,只能自掏300元维修费。事后,张先生联系到商家,对方承认发货时未附带发票,就此事表示道歉,并随后将发票寄给张先生。
采访中记者发现,不少网店不愿意为消费者提供发票。有业内人士指出,商家不提供发票,是为了少承担税费,这也是一些网店商品价格更优惠的原因,但没有发票,也会产生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对此,市消委工作人员提醒,消费者在网购大件商品时,最好向卖家索要正规发票,以便维权,而且发票也是分辨行货和水货的一个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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