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楚网讯(十堰晚报)记者 何磊 特约记者 熊伟 通讯员 叶紫 制图/柯贤忠
如今,为了缓解停车难,新建的大型小区、购物场所和各种公共建筑,均设有地下停车场。市民驾车在地下停车场享受停车便利的同时,也偶有发生车辆事故的情况。市公安交管部门表示,此类事故分不同情况有不同的处理方式,车主在地下停车场驾车时也要注意遵守交通法规。
地下停车场撞车,该找谁处理?
去年12月26日,市民王某驾驶轿车在北京路阳光栖谷地下停车场内与市民张某驾驶的车辆相撞。事发时,一辆车在停车场内道路直行,一辆车转弯,两车车头相撞,导致车头部位车灯、前保险杠等部件擦碰受损。
虽然停车场内的道路情况较好,但是双方车主觉得,由于事发地的两条道路交会处侧面有一堵墙,对视线造成一定影响,因此才发生事故。
事发后,双方车主都能友好协商,但因车辆价值不低,碰撞损伤后需要一定维修费用,涉及后期的保险赔付,而事故责任到底怎样划分不能达成一致,双方一时也不知道该找谁划分事故责任。
随着十堰住宅小区和大型购物中心配备地下停车场,车辆在地下停车场出现擦碰等事故已非个案。
在六堰一地下停车场,保安人员告诉记者:“事故确实发生过,但停车场内车速都不会太快,出现的都是擦碰等小事故,大多数是双方车主协商,意见统一后就离开了。”
在五堰一商场地下停车场,保安人员讲述了一起地下停车场进出口发生的事故:“我们停车场出口缴费的地方有一个上坡,那次一辆车缴费准备走的时候往后溜坡撞上后车,因为有行车记录仪,双方也没扯皮。”
记者了解到,地下停车场出现的交通事故不少,大多数车主都选择协商处理,扯皮的是极少数。那么,地下停车场发生的交通事故到底该找谁处理、由谁来划分责任?
地下停车场内车辆事故归交警管
阳光栖谷地下停车场发生的事故,双方车主最后选择报警。
民警到现场勘查了解后判定,由于王某和张某驾车时都存在观察不周,未确保安全行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的规定,双方承担此次事故同等责任。
交警表示,“在地下停车场发生事故,交警不能处理”的想法是一种误区,目前,十堰公安交管局事故处理大队已处理过多起地下停车场内发生的车辆事故。
今年1月24日18时53分,市民张某驾车在万达广场停车场与市民陈某驾驶的车辆发生碰撞,两车均有不同程度擦伤。民警通过现场勘查了解后,判定张某承担主要责任,陈某承担次要责任。
市公安交管局民警介绍,在地下停车场等处发生车辆事故,车主应选择报警,由公安交管部门划分责任,然后进行保险理赔。
事故双方车主在场,可先协商撤离
市公安交管局事故处理大队民警介绍,车辆碰撞属于道路交通事故,应由交管部门处理。但是,地下停车场的路面并不属于道路范畴,如果发生事故,处理方法与道路交通事故的处理方法有些不同。当车主在地下停车场发生交通事故时,需要根据双方车主是否在场来确定处理程序。
发生事故时,如果双方车主都在场,双方可先协商,若对事故责任划分能达成一致,双方车主可直接对事故现场和受损车辆拍照取证,然后撤离现场协商赔偿事宜或直接到保险公司理赔点处理。
如果双方无法判定责任,就需要报警让交警来处理,等交警判定后拿到事故认定书,就可以给保险公司打电话报案,然后定损、修车、理赔等。
记者了解到,有的车主在地下停车场驾车时撞到墙或其它固定物上,发生单方事故。那么,车主就要保持现场后拍照取证,然后打电话给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来查勘、定损,不需要交警划分责任。
交警提醒,在地下停车场行驶时如果光照不强务必打开车灯,同时注意限速、限高及禁行标识,还要时刻观察反光镜等。预防事故关键在于提高车主的安全意识,在地下停车场也要像在道路上一样保持安全驾驶的习惯。
车辆擦碰一方逃逸,可向管理方索赔
由于地下停车场人流较少,部分车主在地下停车场倒车、转弯时驾驶不当,与停放的车辆发生擦碰等事故,素质高的车主会拍下照片,在受害车辆上留张纸条,上面写上自己的手机号和一些道歉的话,等待受害车主和自己联系。
民警建议,车主遇到此种情况时,如果担心出现纠纷,应拍照取证,然后报警,由交警来处理。
还有一种情况是肇事司机不想承担责任跑了,作为受害车主,交警建议首先要找停车场管理方索要监控视频,找到肇事车辆后打电话报警。
湖北紫霄律师事务所律师罗天兴表示,车辆停放在停车场内,车辆驾驶人与停车场管理方就形成了合同关系。如果停放期间,车辆因第三人原因遭受损坏,车主或车辆驾驶人可依据《合同法》向停车场管理方索赔,停车场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即肇事方)追偿。
罗天兴同时建议,车辆在停车场内发生剐蹭等,最好的办法就是与停车场管理方协商解决,停车场作为管理方,也要采取措施,安装高清晰度的监控设备,履行管理职责。一旦发生纠纷,就可以通过调取视频锁定证据,快捷解决。当然,停车场也可以通过主动购买保险来化解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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