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楚网讯(十堰晚报)记者 杨建波 通讯员 朱方正 报道: 春节期间,全市公安民警坚守岗位、恪尽职守,力保节日安全、社会稳定。1月27日(除夕)8时至2月2日(正月初六)16时,全市未发生较大道路交通、火灾事故,节庆活动安全顺利,各旅游景区秩序井然,全市群众在平安祥和的气氛中欢度新春佳节。
春节期间,市公安局每天安排百余名特警、武警、协警在十堰火车站、武当山机场、三堰客运中心站、五堰步行街、张湾青年广场、四方山生态公园等处开展武装巡逻;全市11支应急处突巡逻队伍、457人专业应急处突巡逻力量,以治安检查站、治安卡口、治安综合服务站、治安巡逻岗亭为依托,加强社会面巡逻防控;各基层派出所会同乡镇街办组织“红袖标”等各种群防群治力量参与防范,督促内部单位落实人防、物防、技防等措施,有效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春节期间,全市没有发生较大刑事案件。
全市治安部门组织3个检查组,对全市枪支弹药、烟花爆竹、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和大型活动安保工作情况开展了交叉检查,共检查单位56家,发现各类安全隐患99处,其中当场整改41处,限期整改到位58处。
交管部门以“防事故、保安全、保稳定、保畅通”为目标,克服节日期间超大交通流、景区景点超大客流以及冰雪恶劣天气等不利因素影响,严密落实各项安保措施,全力拉紧交通安全防线,为全市人民安度春节创造了平安、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据统计,节日期间,全市共检查登记客车等重点车辆近1.6万台次,疏导车辆 20万台次,安全运送游客40余万人次,开展便民服务2435次,积极救助群众2548人次,查处酒后驾驶超员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978起。
消防部门及各基层派出所组织力量深入细致排查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建设工程施工工地,“三合一”、“多合一”、“十小”场所,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等重点单位场所的消防安全,进一步强化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强化火灾隐患排查、火灾基础防控和灭火救援准备,及时发现并消除了一大批消防安全隐患,有力防止了火灾事故的发生。
为确保春节期间中心城区“禁鞭”工作,1月24日(腊月廿七)至1月28日(正月初一),市公安局每天组织390余名民警下沉到基层派出所,配合派出所270余名民警、380余名协勤和协管员,采取卡口查控、分片值守、严控店铺、严查违法4项措施,推进中心城区“禁鞭”查缉巡控工作。
截至2月2日16时许,全市共接报警电话1万余起,其中有效警情2605起,涉及刑事117起,治安1182起,交通920起,火警19起,求助239起,举报33起,其它95起。十堰城区共接报警电话3866个,其中有效警情1057起,涉及刑事72起,治安475起,交通382起,火警5起,举报15起,求助102起,其它6起。全市未发生较大道路交通、火灾事故,节庆活动安全顺利,各旅游景区秩序井然,全市群众在平安祥和的气氛中欢度新春佳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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