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楚网讯(十堰晚报)记者 杨建波 通讯员 付军 报道:酒驾被吊销驾驶证,但司机不思悔改,又开车上路。在近半个月的时间里,市公安局高警支队郧阳大队连续查获了3起此类案件。
6日15时25分许,高警郧阳大队民警在郧阳南执勤点检查纠违时,一辆黑色小型汽车的驾驶员提供不出本人驾驶证。执勤民警追查后发现,驾驶员黄某因连续两次饮酒驾驶机动车被吊销驾驶证。(十堰晚报8日曾报道)
同日15时50分,高警郧阳大队民警又在郧阳南执勤点查获一辆越野汽车,该车驾驶员也提供不出本人驾驶证。经查,驾驶员李某因醉驾被吊销驾驶证。
22日10时许,高警郧阳大队民警又在郧阳南执勤点查获一辆现代牌小型轿车,该车驾驶员提供不出本人驾驶证。经查,驾驶员狄某因醉驾被吊销驾驶证。
驾驶证吊销后继续开车属于无证驾驶,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可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和2000元罚款,高警郧阳大队依法分别给予3位司机行政拘留和罚款的处罚。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