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采用“三分四制”办法 为9613户群众解决不动产权证难题

秦楚网-十堰头条讯 记者 赵清 通讯员 杨占鳌 报道:11月16日,记者从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获悉,该局会同法院、住新、税务、城管等部门,通过证缴分离、并联审批制等“三分四制”办法,为9000多户群众办理了不动产权证书。

“真是太好了,感谢你们想办法还上门服务为我们解决了久拖未决的办证难题!”近日,家住张湾区汉江路街办六堰社区黄石路13号的韩女士,当拿到期盼已久的不动产权证书后激动地说,和她一样激动的还有同一楼栋的15户业主。

韩女士居住的是“原食品公司8号楼房改房”,2008年被纳入旧城改造项目,但因原项目中途停止建设,有16户至今未拆迁安置,成为旧城改造项目历史遗留问题。这16户过去虽已办理房改房房产证,但未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一直以来既不能进行拆迁安置,也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导致房屋交易、抵押融资诸多不便,所在街道、社区也十分着急。今年4月以来,通过多方协调会商,最后十堰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将原食品公司8号楼房改房土地与原项目土地进行分割,疏通了原食品公司8号楼房改房16户业主办证“中梗阻”。当了解到业主之一的韩女士由于行动不便,无法前往登记大厅办理手续的情况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组织党员先锋队和青年突击队进小区开展上门服务,一并为韩女士及其他15户业主办理了不动产登记。

家住张湾区皓景丽苑小区的李女士,入住小区已有10年,今年7月份,终拿到了不动产权证,孩子上学的问题迎刃而解。李女士所在的小区因欠缴土地出让金以及消防安全隐患等问题,一直无法通过竣工验收。小区居民的不动产权证,迟迟办不下来。十堰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把为群众办证与追缴企业所欠税费进行分离,对项目欠缴的土地出让金,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多次与业主代表沟通,将小区内的违建垃圾场改造成了健身场地;对消防不达标的房屋实行“一票否决制”,在整改到位前坚决不予办证,同时督促企业加大整改力度尽快完成整改等等。通过一系列举措,成功化解了小区220户居民办证的难题。

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相关人员介绍,省自然资源厅出台《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工作指引》后,我市根据指引,形成了证缴分离、证罚分离、证验分离的“三分”和一票否决制、承诺制、容缺制、并联审批制的“四制”工作思路,在化解不动产登记难题的同时,同步解决了住宅项目的各类历史遗留问题。从为群众办实事的角度出发,改变了以往核实核验后再进行质量验收等办法,对所有历史遗留问题采取并联审批制,在化解的过程中同步解决。今年,会同法院、住新、税务、城管等部门,通过“三分四制”办法,为9613户群众办理了不动产权证书。

据悉,从2016年3月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以来,我市已化解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项目944个,惠及业主11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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