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长科长讲政策 | 扛牢守水护水责任 提高生态环保水平 ——十堰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蓝劲松就守水防污相关政策答记者问

秦楚网讯(十堰日报)记者 刘俊 报道:十堰市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核心水源区,守水护水责任重大。为坚决扛牢“守井人”政治使命,我市今年相继出台《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守护一库碧水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十堰市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以及《十堰市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一系列政策文件。以上文件落实情况如何?11月14日,记者采访了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蓝劲松。

记者:围绕《意见》要求部署,我市在持续提升“守井”能力水平上做了哪些工作,取得了怎样的成效?

蓝劲松:今年以来,结合《意见》作出的相关要求部署,全市生态环境系统重点从持续强化机制建设、小流域综合治理、监管体系建设、志愿行动等四个方面出发,提升综合生态环保能力水平。

我市完善规划建设机制,精心编制《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规划》《丹江口库区绿色可持续发展先行区规划纲要》,构建制度化体系化守水护水“四梁八柱”。扎实推进长江高水平保护提质增效行动、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稳步实施“碧水守护”三年行动、库周岸线整治等“十大攻坚”,坚决守牢生态环境安全底线。全力推进小流域综合治理,梯级推进32条小流域扩面治理,全面整治189条重点支沟,以“小河清保大河净”,持续推进水质向优向好。建强多维监管体系,建成“技防+人防+物防”的水质安全保障网,构建“水地空天”技防体系、市县联动人防体系、平战结合物防体系,形成点源实时预警、岸线水陆巡护、库面遥感监测的“天罗地网”,实现守水护水由人力密集型向人机交互型转变、由经验判断型向数据分析型转变、由被动处置型向主动预警型转变。常态化开展守水护水“五进”活动,营造“共抓大保护、当好守井人”浓厚氛围。

截至目前,十堰27个国省控水质考核断面达标率、优良率均为100%,全市水环境质量达到历史最好水平,入选第二届全球生物多样性魅力城市。

记者:为落实环保各方责任,我市专门制订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明确48家市直部门保护职责,如何确保各方责任落实?

蓝劲松:十堰市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严格按照“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原则,依据近年来生态环境领域的重大方针政策和最新工作要求,明确了各部门在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中应当履行的职责,以清单方式进行全面规范固化、逐条列出。

立足实际,围绕关键领域、突出问题和主要环节,清单的制定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涉及48个市直部门,累计责任事项达230多条,基本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具有分工明确、操作性强的优势,有效避免了责任多头、责任真空、责任模糊等现象。

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将以这份责任清单为履职考核的依据、监督的抓手、追责的方向,对标对点推动各项责任事项全面落实落地,进一步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加快形成新合力。

记者:保护好源头碧水水质安全,农业面污染源防治工作是关键。我市如何统筹推进《条例》中的各项措施落实落地?

蓝劲松:为确保一泓清水永续北上,基于我市农业生态环境保护与农业经济协调发展现实需要,我市于今年3月1日出台并施行《十堰市农业面污染防治条例》,在施行中全市按照因地制宜、源头预防、过程治理、综合利用的原则,盯重点、抓关键,确保各项条例措施接地气、沾泥土,能够落实到位,为乡村振兴、和美乡村建设夯实生态基底。

围绕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在农药、化肥和农膜使用方面,培育壮大辖区内以畜禽养殖废弃物为原料生产有机肥的市场主体,引导肥料使用者科学施用生物有机肥等新型肥料;禁止在汉江流域销售和使用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含除草剂)及其混剂;科学使用农膜,鼓励和支持生产、销售、使用全生物降解农膜等。在畜禽、水产养殖方面,按养殖规模进行分类管理,不搞“一刀切”,鼓励和支持陆基设施渔业等绿色健康养殖模式。在具体罚则中设置了限期改正措施,防止单一经济处罚对农民增收致富造成不利影响。在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处置方面,对秸秆、菌糠、菌渣等农业生产废弃物,鼓励和支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资源化利用。目前,各项工作正有条不紊推进。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