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建设儿童友好城市主题书画作品展图书馆展出

秦楚网-十堰头条讯 文、图/记者 张建波 报道:童心同话,共议友好。26日,十堰市建设儿童友好城市主题书画展示活动暨征集LOGO、宣传语启动仪式在市图书馆举行,一场充满活力与创意的盛会拉开帷幕。

儿童是城市的未来和希望,建设儿童友好城市是提升城市品质、增强城市竞争力的重要举措。本次活动旨在积极推动十堰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营造全社会重视支持建设儿童友好城市的浓厚氛围,为孩子们创造更加美好的成长环境。主题书画展示活动为广大少年儿童提供一个展示才艺的平台,一件件充满童真童趣的作品,展现他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憧憬。

活动现场气氛热烈,来自全市各地的儿童代表、家长、老师以及社会各界人士齐聚一堂。现场公布了十堰市儿童友好城市主题书画活动评选结果,并为在2023—2024年湖北省儿童友好城市主题书画大赛和十堰市儿童友好城市主题书画大赛中获奖的学生代表、儿童代表进行了颁奖,书信获奖作者分享书信作品,活动最后发布了《十堰市建设儿童友好城市标识logo及宣传语创意设计征集方案》(附后)。

本次活动由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妇联、十堰日报社共同主办,由十堰晚报和秦楚网承办,由市图书馆、湖北一专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协办。活动主办方表示,将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评选,确保选出最具创意和代表性的作品。

附:

关于征集十堰市建设儿童友好城市LOGO及宣传标语创意设计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安排部署,营造全社会重视支持建设儿童友好城市的浓厚氛围,现面向全社会征集十堰市建设儿童友好城市标识(LOGO)和宣传标语创意设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共十堰市委宣传部、十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十堰市教育局、十堰市妇女联合会、十堰日报社

承办单位:十堰晚报、秦楚网

协办单位:十堰市图书馆、湖北一专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二、征集范围

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个人、组织、单位、社会团体等均可参加。鼓励广大儿童(中小学生)参与或以家庭为单位参与。

三、征集时间

2024年10月25日—2024年11月25日

四、征集要求

十堰市儿童友好城市标识LOGO和宣传标语设计应聚焦儿童友好理念,从社会政策、公共服务、权利保障、成长空间、发展环境“五个友好”层面出发,突出“一米高度看城市”视角,彰显十堰绿色低碳发展定位以及资源禀赋优势,展示我市建设儿童友好城市的独特魅力。

(一)标识 LOGO

1.设计风格,以图片为主,内涵精准,具有象征意义,对社会公众具有较强的感召力;

2.色彩搭配,符合当代艺术美学要求,时代气息浓厚,图形优美、简洁明快、易于识别、便于推广;

3.设计要求,适应各类展示展板、广告、书报画册、文创等印制和喷绘,适合媒体转载等传播需求;

4.提交材料 , 以电子版作品提交 , PDF文件尺寸为297×210mm,竖版,分辨率300dpi的彩色设计稿件,并附200—500字的设计说明(包括但不限于创作理念、设计内涵等)。

(二)宣传标语

1.主题:倡导儿童友好理念,共议共建共享儿童友好城市生活;

2.内涵:立意鲜明,将建设儿童友好城市作为十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标识,深刻展示十堰城市特色和城市品质;

3.内容:生动有趣、简洁明了、朗朗上口,易于传播、记忆和普及;

4.格式:每条应征作品字数控制在20个字以内,同时提交300字以内的释义及创作说明。

(三)投稿要求:

1.投稿人可以同时投稿 LOGO 和宣传标语,投稿作品总数不超过 4 件。

2.投稿要注明作者信息,包括单位、姓名、身份证号及联系方式。

3.如出现相同稿件,以优先提交者(收到时间)为准。

4.投稿主体不限,以机构、工作室、家庭、个人名义参赛均可。

(四)奖项设置

1.标识 LOGO。优胜奖1个,奖金2000 元;优秀奖2个,奖金500元/个;入围奖3个,奖金200 元/个。

2.宣传标语。优胜奖1个,奖金2000 元;优秀奖2个,奖金500 元/个;入围奖3个,奖金200元/个。

获奖者将获得相应证书和奖励。获奖作品将在十堰市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过程中得到推广展示。

以上项目以团体、机构名义应征的获奖者,奖金由第一创作者、机构法定代表人代领,具体分配自行协商解决。

上述奖励金额为税前奖金,所得税由获奖的团体或个人自行承担。为保证质量,主办单位有权根据投稿量及评审情况对各奖项做出相应调整。

(五)作品要求

1.应征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投稿人须保证提交作品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或其它任何权利,如涉及版权等法律纠纷,由投稿人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如已发放奖金将原额追回。

2.应征作品一经入选确定,作品将完全应用于公益宣传,其知识产权归活动主办方所有;活动主办方对入选作品拥有修改、展示、出版和宣传的权利,创作团体、单位或个人不得自行使用或转让第三方。

3.应征作品在评选结果公布前不得重复参加其他相关评选活动。

4.本次征集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凡投稿者,均被视为认可本活动所有条款。

五、投稿方式

投稿者可自行选择线上或线下投稿方式。

1.邮箱:1297533889@qq.com;

2.邮寄或报送地址:十堰市北京中路82号10楼1003室(十堰市妇女联合会)。

市妇联联系人:范明珍

联系电话:0719-8651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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