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最新悬赏公告!提供有效线索,5%奖励!

樊军委

秦楚网-十堰头条讯 记者 何利 报道:在一起因装修合同纠纷引发的执行案件中,被执行人为躲避执行藏匿行踪。日前,张湾区人民法院发出悬赏公告,对被执行人进行公开悬赏。

据介绍,本次被悬赏的被执行人叫樊军委,今年33岁。系随州市曾都区淅河镇凡家冲村五组凡过冲238号居民,此前在十堰城区生活。2023年,因为一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件,樊军委成为案件被告并败诉。按照生效法律文书所载明的判决,他需要向案件原告支付款项32万元。然而判决生效后,樊军委并未履行已生效判决所确定的法律义务。

赢了官司却拿不到钱款,案件原告何某向法院做出强制执行申请。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法院工作人员多次寻找樊军委本人未果。执行申请人何某无奈之下向法院申请对樊军委实施悬赏。

张湾区人民法院发出的执行悬赏公告显示,其涉案执行标的为“尚未清偿的钱款32万元”,凡首先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信息属实并执行到位的,按照举报财产执行到位金额的5%予以奖励,对之后同一财产提出举报财产的举报人不予奖励。

悬赏金支付条件有明确规定:所提供线索真实有效,且为法院尚未掌握的财产线索;提供的线索使案件得以全部执行或部分执行到位;举报人通过合法途径以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两个以上举报人提供同一线索,悬赏金由先举报一方获得。举报时间以人民法院接到举报的登记记录为准。

此外,法院还对被执行人财产线索范围给予了明确规定:包括被执行人名下银行存款、有价证券、金融理财;被执行人名下的土地、房屋、车辆、船舶、航空器、生产机器设备、库存产品、生产原材料等;被执行人的应收债权、投资联营收益或者与他人共有的财产。

据了解,张湾区人民法院将对举报信息按照时间先后顺序进行登记,一经核实,将通知举报人到院登记有关信息,并对举报人的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如果您有相关线索,可直接与张湾区人民法院联系并进行举报。举报电话:0719—8617399、18772796327(孙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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