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朋友:
春和景明,万物勃发。“五一”将至,为让广大市民和游客朋友共同度过一个文明有序、舒心愉快的假期,我们倡议:
一、文明行为“我”带头,过“暖心”节。主动做好房前屋后、楼道院落环境卫生清理,珍惜环卫工人的劳动成果,不乱丢乱扔、乱堆乱放、乱贴乱画,维护干净整洁的城市环境。商户门店诚信规范经营,文明待客,让游客感受到十堰的热情好客和文明有礼。
二、文明旅游“我”践行,过“快乐”节。合理规划出游线路和时间,错峰出行。树立文明出游意识,遵守公共秩序,文明等候,有序排队,不争抢拥挤,不在公共场所高声喧哗,不在禁烟场所吸烟。遵守景区客流、交通管控等规定,服从工作人员引导、规劝,保护生态环境,爱护文物古迹和公共设施。
三、文明交通“我”遵守,过“平安”节。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驾驶,规范有序停放车辆,不车窗抛物、不任意加塞变道、不超速行驶、不占用应急车道。主动礼让行人,不争道抢行、不闯红灯、不逆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自觉排队、尊老爱幼、文明礼让。
四、绿色节俭“我”先行,过“健康”节。积极践行文明健康、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不攀比、不讲排场、不摆阔气,抵制大操大办。适度点餐,剩菜打包,积极践行“光盘行动”,自觉使用“公筷公勺”,杜绝“舌尖上的浪费”。
文明是最美的风景。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用实际行动扮靓城市、展现文明,让十堰成为近悦远来的人人向往之地。
十堰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
中共十堰市委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十堰市城市文明创建中心
十堰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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