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日报评论:“分”出美丽乡村新颜值 ——四论持续深入推进乡村建设“六件事”

十堰日报评论员

垃圾分类,小事不小、攸关民生。在农村,垃圾分类搞得好不好,直接关系到村容村貌的改善和农民生活品质的提升。抓好垃圾分类这件“关键小事”,对于建设和美乡村、推进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

实行垃圾分类,是社会文明水平的一个重要体现。我市高度重视农村垃圾分类工作,市委书记黄剑雄多次就该项工作进行调研、部署,强调“要以更大决心、更大力度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坚持源头减量、全程分类、末端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充分调动全民参与的积极性,让垃圾分类成为文明新风尚,推动文明创建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为推进农村垃圾分类,我市将其纳入乡村建设“六件事”,加大资金投入,在各县市区试点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坚持因地制宜、效果导向,创新实行“两类四分法”,建立“积分换购制”,打造“清运处理链”,实现垃圾分类简便化、参与全民化、管理长效化,垃圾分类在农村地区蔚然成风,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利用水平显著提高,涌现出沙沟村、肖家边村、蔡湾村、方滩村等一批垃圾分类“明星村”。

实行垃圾分类,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生活环境,关系资源节约循环利用,是打造“山水车城、宜居十堰”、建设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的必然要求。受经济发展水平相对滞后、基础设施较为薄弱等因素影响,在农村地区推行垃圾分类,面临比城市更大的困难和挑战。但同时,农村垃圾分类也具有范围较小、易于管理等优势,要下定决心、大胆去干,进一步加大投入,完善垃圾收集、清运、处理等基础设施,推进“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利用、分类处置”全链条建设,为推行垃圾分类提供硬件保障;综合考量环境特点、基础设施、居民生活习惯等因素,坚持因地制宜,加强试点建设,形成以点带面、全面铺开的工作局面,探索适合本地区实际的垃圾分类方法,让群众易掌握、易操作,确保垃圾分类能落地。

推行垃圾分类,发动群众是关键。农民是乡村生产生活的主体,也是农村垃圾分类必须依靠的主体力量。农民的思想观念、习惯素养,直接影响了其参与垃圾分类的广度、深度和效果。要开展广泛的宣传引导,让广大群众认识到实行垃圾分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科学开展垃圾分类知识普及,通过口诀、歌谣等喜闻乐见的方式,让群众记得住、易掌握;出台奖励措施,通过积分兑换等方式,充分调动群众参与垃圾分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建立长效管理制度,通过有效的督促引导让更多人行动起来,在广大农村营造人人参与垃圾分类的浓厚氛围。

中国要美,农村必须美。开展垃圾分类,是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的必由之路。我们要扎实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及时总结前期各地试点积累的宝贵经验,加快探索形成适用性强、易于推广普及的垃圾分类“十堰经验”,让垃圾分类观念深入人心,逐渐转变成为人们的一种生活习惯,共同打造绿色、整洁、秀美的美好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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