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过去五年,省人大常委会制定、修订省本级地方性法规68件,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58件——谱写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湖北发展史崭新篇章
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袁超一
湖北即将进入一年一度的“两会时间”。
1月10日,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新闻发布会上,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研究室主任、新闻发言人项水伦介绍了省人大常委会过去五年来所做的主要工作及亮点。
3642件议案建议全部办理(审议)完毕
过去五年,省人大常委会共举行7次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36次常委会会议,制定、修订省本级地方性法规68件;批准设区的市和“一州两县”法规107件;开展执法检查27项,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58件,听取和审议计划、预决算和审计工作报告38件,开展专题询问3次、专题调研45次;作出决议决定34件,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166人次。地方立法质效并进,监督刚性明显增强,决定权和任免权有效行使,代表工作更加活跃。
“加强法规制度供给,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项水伦介绍,五年里,省人大常委会聚焦高质量发展这一首要任务,制定了自贸区、开发区条例等法规,赋予其更大改革发展自主权。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基本形成以长江、汉江、清江三大流域和湖泊保护立法为骨干,水、土、气、林及磷石膏防治等专项法规共同支撑的“3+1+N”生态环保法规制度。
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用好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权。省人大常委会连续两年开展专题询问,推动政府出台优化营商环境系列政策措施,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推动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国有资产监督与审计监督衔接联动,过去五年审计查出问题平均整改率达到95.48%,纠治了一些阻碍改革发展和长期未解决的顽瘴痼疾。
五年来,省人大常委会出台13项具体措施,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先后邀请626人次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召开22次代表座谈会,收集意见建议825条,深化拓展了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
十三届省人大代表提出的3642件议案建议,已全部办理(审议)完毕,山区高速公路提速、妇女“两癌”免费筛查、快递小哥权益保障等建议办理产生良好社会反响。
实现人民群众与人大代表互动零距离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实现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
项水伦介绍,五年来,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始终坚持人民至上,把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作为人大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聚焦就业创业、教育文化、卫生健康等民生领域发挥作用,使人大工作充分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活力。
每件法规出台前,深入开展立法调研,认真组织专家论证,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如在涉企立法中,专门听取商会及相关企业的意见。建立省级基层立法联系点19个,发挥汇聚民意的直通车作用,让每一件法规都充分体现人民意志、广泛凝聚人民智慧。
省人大常委会注重发挥人大代表专业特长,先后邀请1600余人次代表参加常委会的立法调研、执法检查、专题询问等活动,把坚持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的要求,体现在实实在在的监督行动之中。
选举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础。省人大常委会大力推进县乡人大换届选举选民登记信息化工作,首次开发运用选民登记信息系统,全省登记选民4883万人,登记率、参选率分别达到97%、85%。扎实做好省十四届人大代表名额分配等工作。新选举产生全省各级人大代表10万余名,选举过程风清气正、选举结果人民满意。
五年来,省人大常委会不断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实行四级人大整体联动、五级代表混合编组,建立6114个代表小组,坚持一年一个主题,深入广泛开展代表行动。广泛开展“代表接待日”“代表走访月”“代表直通车”等活动,积极探索“互联网+履职”新模式,实现人民群众与人大代表沟通全天候、互动零距离。共建成代表联络站6683个,实现选区选民全覆盖和代表进站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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