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扮靓城市·点亮生活”十堰市老旧小区改造系列报道之一: 站高谋远,誓将旧貌换新颜

【编者按】老旧小区改造,关系城市发展,关乎百姓幸福。近年来,十堰市将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作为重要的民生实事项目、城市升级项目、优化环境项目来统筹推进,攻坚克难、亮点纷呈,让城市面子“亮”、里子“实”。即日起,本报推出“扮靓城市·点亮生活”——十堰市老旧小区改造系列报道,系统展示老旧小区改造带来的巨大变化,敬请关注。

云上十堰讯(十堰日报)记者 王雁博

初冬时节,登高望远,但见莽莽秦巴与巍巍车城深情相拥,大美生态与美好生活美美与共,一派生机勃勃,一派魅力无限。十堰,正在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征程上阔步向前、行稳致远。

然而,随着城市发展步伐的加快,掣肘的问题也暴露得更加明显。十堰,作为老牌工业城市,城市建成区面积大,老旧小区数量众多,老旧小区改造规模仅次于省会武汉,位居全省第二位。并且,受“先建厂后建市”“大山里建城市”等种种因素制约,十堰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不仅规模大,难度更大。

登高望远,老旧小区与新建城区的“二元对立”格外明显。站高谋远,打破新老界限、补齐老旧小区短板、让老旧小区焕发魅力与生机,让幸福在家门口升级,势在必行,刻不容缓。

“老旧小区,不仅是市容市貌的‘疤痕’,更是改善民生和优化营商环境的‘血栓’。我们要高度重视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站在发展的高度、民生的高度统筹解决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中出现的困难与问题,让老旧小区成为城市健康‘肌理’,和民生幸福‘细胞’。”市政府分管领导语重心长的话语,道出了市委、市政府对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高度重视。为加强组织领导,我市成立了以市政府领导为组长、各县市区分管领导和市直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分别于2020年8月、2020年12月和2021年8月召开全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推进会;2020年9月,市政府督查室与市房地产服务中心配合,深入各县市区进行督办检查并印发督办通报。

站位高,更要谋长远。为规范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市房地产服务中心起草并报请市政府出台了《十堰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指导意见》,明确了责任主体、改造内容与改造标准、工作措施、资金渠道等,规范和指导我市老旧小区改造重点工作。同时,我市委托专业技术部门,在深入调查摸底、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组织编制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专项规划,建立了老旧小区项目库,力争到“十四五”期末,将我市2000年以前建成的需要改造老旧小区全部实施改造。

规划优,更需资金足。面对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最大的难点——资金问题,我市抢抓机遇,房地产服务中心与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密切配合,全力争取中央各类补助资金。近三年全市共争取落实补助资金合计159708万元,2021年全市目前已争取到位资金63059万元,其中城区为31679万元,有力地支撑了我市老旧小区改造资金需求。

难度大,更要接续干。截至目前,十堰城区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基本进入收尾阶段,改造内容包括供水管道、供电管线、供气管道、供热管道、房屋公共区域、绿化、照明设施、停车位、道路等17项内容,预计在本月底全部完工。60个小区39883户居民的居住环境焕然一新,涉及老旧小区改造的茅箭区、张湾区、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容市貌提档升级、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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