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起,二手车异地交易登记等三项便民措施实施

云上十堰讯 记者 杨建波 特约记者 熊伟 报道:从今日开始,驾驶证电子化、二手车异地交易登记、网上核发货车电子通行码、交通事故证据材料网上查阅4项便利措施在全国实施。昨日,记者从市公安交管局获悉,二手车异地交易登记、网上核发货车电子通行码、交通事故证据材料网上查阅,这3项便民措施从今日开始正式在我市实施,而驾驶证电子化已从11月16日开始实施。

二手车可异地交易登记

对二手车异地交易登记的,将由转出地、转入地“两地跑”变为转入地“一地办”,车辆档案由“两地往返转”变为“网上实时转”。市公安交管局车管所民警梁辉告诉记者,从12月10日开始,我市推行非营运小型、微型载客汽车二手车交易登记“跨省通办”。

新举措实施后,二手车异地交易的车辆档案资料可以通过网上转递。对异地交易二手车的买卖双方来说,可就地直接办理车辆查验、登记,无需返回车辆登记地验车、办理转出,变“两次登记查验”为“一次登记查验”,减少当事人在两地之间的往返。

此前,车主要先在车辆转出地车管所办一次业务,再到车辆转入地交纸质材料再办一次业务。这项措施实施后,提高了业务办理效率,办理二手车不再需要提交纸质档案,为群众节省了至少两天时间。

梁辉介绍,该举措适用于非营运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办理跨辖区二手车交易登记,具体指“非营运”“营转非”“出租转非”“预约出租转非”4类小型、微型载客汽车。

交通事故证据材料可网上查询

市公安交管局事故处理大队三中队中队长韩军介绍,从12月10日开始,推广交通事故证据网上公开查询。

交通事故处理部门负责人收到民警从网上提交当事人申请查阅的“事故证据材料”信息后,及时、认真审核相关证据材料。通过审核后,系统自动将证据材料信息交换至互联网服务平台供当事人查阅。查阅主体可登录互联网服务平台网页、“交管12123”APP,查阅复制事故证据材料。

交通事故证据网上查询后,可提升事故调查过程中的透明度;减少事故当事人往返交警队和保险公司的次数;如果双方当事人对事故的赔偿出现纠纷需要民事诉讼时,市民可通过网上证据材料中查询调取相关的材料直接打印,拿着事故认定书以及相关的证据材料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不需要聘请律师,减少当事人的诉讼成本。

道路交通事故证据材料网上查阅的主体限定为事故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其代理人。可查阅交通事故现场图、现场照片、勘查笔录、检验报告、鉴定意见、模拟实验笔录以及机动车保险单、当事人驾驶证、事故车辆行驶证的复印件等9项证据材料。

货车电子通行码网上核发

市公安交管局交管大队负责核发电子通行证的工作人员尚虎告诉记者,从12月10日起,我市开始“交管12123”APP核发货车电子通行码。

申领者可登录“交管12123”APP,点击“城市货车通行码申领”,按指示操作申请。已提交申请的用户可点击“查看进度”查看网办进度情况。

未通过审核的,可查看未通过的原因,修改完善后可再次提交申请。已通过审核的,系统自动生成货车电子通行码,用户可查看审批允许通行的时段、路段等具体信息。在路面遇到民警检查时,可以向民警出示电子通行码。

需要注意的是,机动车存在逾期未检验、注销、被盗抢、扣留、达到报废标准、事故逃逸等情形的,申领者将不被允许申请城市货车电子通行码。同时,申领者要确保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如若发现存在伪造、变造等情形的,将承担相关责任。由于中心城区道路条件所限,尚虎醒醒广大司机,非必要情况下,不要申请人民路、朝阳路、北京北路、北京中路、柳林路、江苏路、东岳路等城区主要路段的电子通行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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