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十堰讯 文、图/记者 罗伟 特约记者 鲍娓娓 报道:男子讲义气将银行卡租借给“好哥们”,却没想到对方却将银行卡拿给诈骗分子“洗钱”,导致自己间接成为诈骗分子的“帮凶”。10月28日,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犯罪嫌疑人彭某被张湾警方抓获。
现年20岁的彭某初中辍学以后就在家待业。今年3月初,“好哥们”谢某找到彭某,说自己有门路挣钱,只需要彭某提供两张银行卡,就能挣一笔“外快”。彭某听朋友说过谢某最近四处高价收购银行卡,猜测其可能是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但顾及兄弟义气不好推托,就同意了。
于是,彭某先后去两家银行办理银行卡提供给谢某,并收取了500元报酬。今年10月初,张湾警方在办案中发现彭某名下银行卡异常,有为从事电信诈骗活动提供转账洗钱服务嫌疑。
10月28日,办案民警查获到彭某可能在茅箭区某宾馆,于是立即展开布控,将正在睡梦中的彭某抓捕。经查,今年3月份以来,彭某名下银行卡涉及全国10余起电信诈骗刑事案件,涉案金额达30万余元。
办案民警黄家璇介绍:“买卖银行卡过程中可能会伴随着非法持有大量银行卡、买卖居民身份证等违法行为,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和买卖居民身份证罪。也为资金的非法转移、灰色利益的谋取提供了途径,严重扰乱公平诚信的社会环境”。
目前,犯罪嫌疑人彭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在侦。
张湾警方提醒:银行卡开户人、电话卡开卡人、QQ微信注册人如果将本人的银行卡、电话卡、QQ微信等通过出售、出租、转借等方式提供给他人用于电信网络诈骗或其他违法犯罪活动,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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