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十堰讯 文、图/记者罗伟 特约记者 鲍娓娓 报道:从朋友手里低价收购银行卡,然后高价转卖给电诈犯罪团伙,十堰一男子为赚取差价充当“中间商”,不仅害了自己,还坑了几位朋友。近日,张湾警方破获一起因倒卖银行卡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抓获5名犯罪嫌疑人。
今年9月初,市公安局张湾区刑警大队反诈中队民警在工作中发现:辖区居民王某某名下有两张银行卡流水关联到吉林省长春市某分局侦办的一起网络诈骗案,涉案金额8万余元。经过进一步调查,隐秘在案件背后的倒卖银行卡犯罪活动浮出水面。
据了解,8月28日,吉林省长春市居民李先生报警称,其一个月前通过陌生网友介绍,下载了一款“XX理财”App,后在平台客服承诺可以稳赚不赔的情况下,开始在App内购买小数额余额宝理财,小试“牛刀”后,果然赚取了一定的钱款,于是李先生便逐渐加大了投资额度,往对方提供的多个银行卡号转账,结果投资到十余万元后,发现之前转入的钱款已经无法提现,并且对方仍以交违规操作保证金、解冻冻结账户为由要求继续打钱,直到向对方支付了共计28万余元,李先生这才意识到可能被骗,立即到当地警方报案。
张湾警方立即围绕王某某展开了调查,通过行动轨迹的调查。9月25日,办案民警研判到王某某可能出现在城区某出租屋,于是立即前往抓捕,迅速将王某某抓获。
据王某某交代,今年3月初,其结识了一名出手大方的朋友陈某,后听说其在倒卖银行卡,只需要办理一套银行卡就能获利1500元。王某某刚好手头紧张,于是将自己2张建行的银行卡出售给陈某。尝到甜头后,王某某觉得有利可图,于是找到朋友范某、张某、李某,以每套800元的价格收购6套银行卡,再转卖给上家陈某。
犯罪嫌疑人王某某说:“一张银行卡他们(上家)那边收是1500块钱,而我这边一张卡给他们800块钱,我自己吃700元回扣。”
截至案发,王某某总共非法获利7200元,涉及银行卡外地立案电信诈骗案件至少三起。
被非法交易的银行卡,已不再是一张普通的银行卡,而沦为了非法洗钱的工具,犯罪嫌疑人通过倒卖银行卡不同程度获利,均涉嫌犯罪。截至10月8日,办案民警分别将犯罪嫌疑人范某、张某、李某三人抓获。
办案民警黄家璇介绍:“这起案件属于一起典型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王某某由于贪图一时之利,明知朋友陈某将收到的银行卡出售给诈骗分子进行洗钱活动的情况下,仍然将银行卡贩卖给他人,致使银行卡被他人盗用洗钱几百万元。”
目前,陈某已被依法网上追逃,王某某、范某、张某、李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张湾警方提醒:近年来,网络犯罪呈现高发态势。网络诈骗、开设网络赌场,传播淫秽物品、洗钱等犯罪行为都需要用银行卡来进行资金的支付结算,为了逃避法律制裁犯罪分子会选择通过他人的银行账户进行走账,从而滋生非法倒卖银行卡的产业。一旦这些银行卡被犯罪分子利用,就有可能导致他人和社会利益被侵犯,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千万不能贪图私利触碰法律底线。否则,不仅会在个人征信上留下污点,还可能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