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出台系列措施提振消费 9月至年底,大家来抢消费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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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记者 刘丁维 柳琛琛 陈倩

8月30日上午,湖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关于提振重点消费促进消费增长的若干措施》重点内容。9月1日至12月31日,我省将在中秋、国庆、双十一、双十二等时间节点,分批次投放消费券,在鄂人员均可领取。

9月起全省四大促消费活动不重样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实施扩大内需战略,把湖北打造成国内大循环的重要节点和国内国际双循环的战略链接,按照湖北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省财政厅会同相关部门,围绕“立足产业基础、促进产业发展、带动产品销售、助推企业重振”政策目标,研究起草形成了《关于提振重点消费促进消费增长的若干措施》。经省委、省政府同意,8月28日由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全省实施。

“《措施》包括支持汽车消费、零售餐饮消费、以展助销、零售实体壮大、新型消费扩容提质、强化考核激励、明确主体责任7个方面共11条措施。”省财政厅总会计师刘仁樵介绍。

9月1日至12月31日,全省范围内将开展四个方面提振消费活动:面向省内居民(包括省外来鄂人员)分批次投放消费券;开展“荆楚优品畅天下,荆楚粮油进万家”荆楚消费月促销活动;举办“欢购荆楚夜”系列促消费活动;进行“楚宴天下”楚菜消费巡展活动,促进特色农产品及楚菜餐饮消费。

本次消费券包括商场超市餐饮三类

省商务厅副厅长黄谋宏介绍,本次湖北消费券计划分4轮发放,时间节点分别为中秋、国庆、双十一、双十二期间,持续时间大约3个月。

消费券包括商场、超市(便利店)、餐饮三类,将通过互联网平台以电子消费券的形式发放,消费者通过在平台抢券方式领取。其中,商场消费券限使用于百货商场、购物中心、家电卖场、家居卖场、手机专卖店、服装鞋帽专卖店等;超市(便利店)消费券限使用于超市、便利店、水果店、生鲜店、母婴店、鲜花店等;餐饮消费券限使用于餐饮店(包括外卖)。

“活动期间,我们欢迎所有在鄂人员都来参加抢券,请大家在抢券所在市州及时、就地消费。”黄谋宏说。

为助力湖北特色产品更好地享誉全省、走向全国,湖北还将在征选的电商平台上同步发放“荆楚优品”“荆楚好粮油”特别消费券,全国的朋友均可抢券选购。

新能源车以旧换新最高补贴5000元

9月1日至12月31日,我省将开展“焕新出发,一路向前”乘用车以旧换新活动,以及“低碳新生活,畅享新能源”新能源汽车推广活动,鼓励绿色、智能消费。

省经信厅副厅长陈恺民介绍,持有湖北号牌的个人消费者报废或转出本人名下老旧乘用车,在省内购买以旧换新推广车型范围内的乘用车,并在省内完成机动车注册登记的,可申请补贴;报废或转出的老旧乘用车首次注册登记时间须在2016年1月1日之前,且2021年9月1日之前已登记在本人名下,以上日期均不含当日。

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机动车注销证明日期,购买新车合同日期、新车销售发票开票日期,均须在补贴期限内;完成车辆注册登记并获得行驶证的,请及时提交补贴申请材料,日期须在2022年1月31日前,逾期不予补贴。

“报废旧乘用车,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5000元/辆,购买燃油乘用车的补贴3000元/辆;转出旧乘用车,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3000元/辆,购买燃油乘用车的补贴2000元/辆。每位申请人只能享有一辆车的补贴。”陈恺民表示。

“欢购荆楚夜”助力湖北夜经济更燃

近年来,以知音号、小龙虾等为代表的夜经济,成为湖北城市发展亮点。为进一步推动夜经济繁荣发展,湖北将开展“欢购荆楚夜”系列促消费活动,打造包含夜食、夜购、夜游、夜健等多种业态的夜间消费集聚示范区,并对组织效果好、消费促进效果明显的示范区给予奖励。

省发改委副主任潘幼成介绍,将安排部分省预算内投资,支持一批有利于夜经济发展的重点项目建设,重点对老字号、夜经济消费集聚地开展环境改造试点,营造更加舒心、放心、干净的夜经济消费场所。鼓励各市州开展夜间美食地图打卡,联合直播平台举办啤酒节、美食节、小吃节等活动。文化场所开展夜间视听剧场、夜间文化沙龙、夜间学习空间等特色活动,画廊、商业综合体等举办有影响力的夜间艺术展览、主题讲座和研讨活动等。还可引导开展夜间群众体育健身活动。

对部分行业小规模纳税人免增值税

《措施》提出,要充分利用湖北绿色消费博览会、食品博览会、农业博览会、文化旅游博览会、青少年体育博览会、楚菜美食博览会、荆楚粮油精品展、农民丰收节等重要展会及活动载体,为相关产业生产、销售、采购企业搭建对接平台。

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支持中小微实体企业发展的工作要求,《措施》还通过减税和金融支持等方式,促进零售行业可持续健康发展。例如,在规定时限内,二手车交易增值税由2%下调至0.5%;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的批发和零售、住宿和餐饮等行业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批发和零售、住宿和餐饮等行业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减半征收所得税等。

武汉将举行“网红打卡地评选”活动

武汉市商务局局长姚彬介绍,武汉市将响应“荆楚消费月”活动,组织开展“金秋消费季”系列促消费活动。

其中,策划组织“网红打卡地评选”活动,聚焦武汉旅游、购物、休闲、文娱、食宿等场所的网红新地标及消费新场景,打造“好吃、趣逛、嗨玩、乐景”网红打卡地,推出武汉吃住行游购娱一站式特色消费路线,并开展网红探店活动,吸引市民和游客来汉消费打卡。

同时,顺应“国潮”等年轻潮流文化热点,支持开展汉正街服装节、武汉国际时尚消费节等时尚主题文化活动,丰富消费体验,推动商品消费和服务消费双向发力。继续办好武汉网络购物节、荆楚优品(武汉)出口转内销、农超对接等品牌活动,创新搭建消费促进平台,推动新兴消费和传统消费双轮驱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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