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十堰讯 记者 徐国文 报道:小区开发商在地下车位加装地锁,要求租赁车位业主交300元押金,引发业主质疑。对此,开发企业表示,加装地锁是为了杜绝乱停乱放,车位不租时押金随时退还。
近日,天津路澜菲溪岸小区的业主尚先生向本报新闻热线8110110反映,上周四,他们小区开发商张贴了一则告示,大致内容为:为了保证一车一位,将对未出售的地下车位加装地锁,规范业主停车。
尚先生告诉记者,刚看到这则通知时,他们也认为是好事,可以规范停车。可没想到,次日,开发商在业主群中通知租赁地下车位的业主要去开发企业办公室交300元押金后才能领取地锁的钥匙,车位不租时押金退还。
“对于开发企业收取地锁押金的通知,我们很多租赁车位的业主都不满意。打个比方,我在小区一住就是几十年,租车位也是,难道我要等几十年后才能退这300元押金?”尚先生表示,由于没有交押金领取钥匙,他只能将车停放在地下车库不影响车辆通行的过道上。
昨日,记者来到澜菲溪岸小区地下车库,发现无论是已经售卖且张贴车辆号牌的车位还是没有出售的地下车位,均已安装上地锁。
随后,记者来到该小区开发企业办公室,项目经理陈先生表示,澜菲溪岸小区周边几乎全部为老旧小区,加上澜菲溪岸小区停车价格便宜,不少外来车辆停放在该小区,导致占用他人车位。为了保证业主权益,开发企业斥资8万余元在未售卖的停车位安装了300余个地锁。
至于收取地锁停车费一事,陈先生说:“小区有不少租户和长期不在小区居住业主,考虑到车位租赁到期后可能不归还钥匙,才采取交押金的方式。目前,我们也接到业主反映押金较高的呼声,已将押金从300元降至200元,绝大部分租赁车位的业主已经领取地锁钥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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