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十堰讯 记者 纪枫波 特约记者 叶相成 报道:日前,市生态环境局、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联合下发《关于开展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目前,我市已成立工作专班,对专项行动进行统筹调度。据了解,此次专项行动重点打击非法收集、利用、处置废矿物油和废铅蓄电池,以及跨行政区域非法倾倒、排放、处置危险废物等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以篡改、伪造监测数据为主要手段逃避生态环境监管的环境违法行为,包括重点排污单位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或干扰自动监测设施,监测设施运维单位、人员实施或者参与实施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干扰自动监测设施等。
《通知》明确,我市将强化部门信息共享和重大案件会商,统一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证据标准、法律认定等,形成打击合力。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案件,各地按规定及时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推动受损生态环境修复。对涉案人数多、地域范围广、危险废物数量大、污染损害严重、社会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三部门将联合挂牌督办,有力打击违法行为,切实维护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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