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按防汛三级响应工作标准防范应对本轮强降雨的紧急通知
各县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市防指各成员单位:
根据省防指要求和我市降雨情况,经会商研判,决定全市按防汛Ⅲ级响应工作标准开展防范应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各地常务副指挥长或副指挥长主持会商,坐镇指挥,作出相应工作部署,加强防汛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各级各部门加强值班,掌握情况,搞好协调、督察指导和调度工作。
三、市防指派出3个工作组赴一线督查、指导各地防汛抗灾工作。
四、各地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监测预警、信息报送,加密会商研判、强化风险区域巡查,做好抢险救援和受洪水威胁群众紧急避险转移等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十堰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1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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