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晚喝了酒,第二天仍被查出酒驾!郧阳男子被罚2000元

秦楚网-十堰头条讯 记者 吴忠斌 通讯员 秦英 报道:7月26日上午,郧阳交警一中队在城区郧阳路寿康超市路段开展路检路查时,查处一起“隔夜”酒驾交通违法行为。

7月26日上午9时许,郧阳交警一中队在城区郧阳路开展路检路查。郧阳区杨溪铺男子赵某驾驶摩托车从城关镇中岭街往香菇小镇方向行驶,行至郧阳路寿康永乐超市路段时,被交警拦车检查。民警发现赵某呼出气体含有较浓的酒味,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遂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经检测,赵某呼出气体内的酒精含量为36.0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调查,赵某25日晚参加亲戚举办酒宴时喝了酒,26日早上起来后认为过了一夜酒精已挥发,隧驾驶摩托车从杨溪铺镇香菇小镇到郧阳城区办事,行至城区郧阳路寿康永乐路段被交警查获。

赵某的行为构成了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将被处以行政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满12分、暂扣六个月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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