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全市党建引领物业管理全覆盖百日攻坚行动动员部署会召开。会议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 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全省党建引领物业管理全覆盖现场推进会精神,部署开展党建引领物业管理全覆盖百日攻坚行动,推动实现全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全覆盖。市委常委、组织部长胡志莉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张克松主持会议。市住建局、市民政局、市城管执法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县(市、区)组织、住建、民政等部门负责同志,街道党工委书记,城区社区党组织书记参加会议。
胡志莉指出:物业管理联系千家万户,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基层社会和谐稳定,是基层治理的重要内容。党建引领物业管理全覆盖是解决突出问题、深化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重要内容,是联系服务群众、巩固党的执政根本的有效举措,是提高服务效能、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现实需要。物业管理全覆盖工作是省委、市委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确定的重要民生实事项目,各地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推进物业管理全覆盖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用心用情用力推进党建引领物业管理全覆盖。
胡志莉要求:要落实关键举措,合力推进物业管理全覆盖百日攻坚。要牢牢把握主题主线,坚持和加强党对物业管理的全面领导,强化政治引领、组织引领、机制引领,把党的领导贯穿物业管理全过程、各方面,着力构建党建引领、条块联动、各方协同的物业管理新格局。要对标省委部署要求和市委百日攻坚行动方案,聚焦落实落细重点任务,推动组织全覆盖、物业全覆盖、服务全覆盖;整合多方资源力量,合力攻坚,强化能力保障、阵地保障、法治保障。
胡志莉强调:要严实工作责任,确保高质量完成物业管理全覆盖目标任务。要健全责任体系,县乡党委、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责任,逐级成立工作专班,精心组织、强力推进。要树立全生命周期理念,把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支持不支持作为工作成效的检验标准,推进物业管理既有形覆盖,又要有效覆盖,提升覆盖治理。发挥街道社区党组织、小区党组织、物业服务企业党组织等“前沿阵地”作用,开展物业管理政策宣讲进小区、进家庭,讲好物业故事,传递物业声音,努力营造人人参与、人人支持物业管理的良好氛围。
会上,印发并详细解读了《全市党建引领物业管理全覆盖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市住建局、市民政局、市城管执法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结合部门职能就物业管理全覆盖进行发言并安排部署工作。
7月13日,市委组织部印发《全市党建引领物业管理全覆盖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党建引领物业管理全覆盖百日攻坚行动。
01 时间要求
从2021年7月20日起至2021年10月底止,集中100天开展党建引领物业管理全覆盖集中攻坚。
02 实施步骤
分四个阶段实施,7月20日至7月31日,组建专班、调查摸底;8月1日至8月10日,制定方案、细化任务;8月11日至10月20日,组织实施、集中攻坚;10月21日至31日,查漏补缺、总结完善。
03 重点任务
优化调整物业小区(小网格)
7月30日前,由街道(乡镇)党(工)委牵头,根据有利于加强管理、有利于服务居民群众、规模适度的原则,调整优化物业小区(小网格),建好基本情况台账。
建立完善物业小区(小网格)党支部
8月10日前,根据调整后的物业小区(小网格)情况,由社区党组织和党建专员负责,建立完善物业小区(小网格)党支部,选优配强小区党支部书记、楼栋(党小组)长、党员中心户长。
全面成立业主委员会
9月30日前,街道(乡镇)统筹,社区党组织和党建专员督导,物业小区(小网格)党支部书记牵头组织符合条件的物业小区(小网格)依法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对暂不具备成立业主委员会条件的,应根据工作实际指导小区业主成立小区物业自管委员会(邻里协商委员会)。加强对业主委员会的人选推荐和审核把关,推行“双向进入、交叉任职”,提高业主委员会成员中党员比例,一般应不低于50%,主任一般由小区(小网格)党支部书记担任。
推进物业管理全覆盖
10月30日前,街道(乡镇)和社区党组织负责,按照“提升专业化物业、规范自治型物业、覆盖弃管小区”的思路,对尚未实现物业管理覆盖的小区,通过选聘市场化服务企业、成立公益性物业服务实体、引入社会资本管理和采取社区居民委员会托管、社会组织代管或居民自管等方式,实现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全覆盖。坚持以市场化方式为主渠道,新建住宅小区全部实行市场化物业管理,自管、兜底管理小区要通过政府补贴、拓展业务等方式向市场化转变。鼓励各地结合通过投融资平台出资新建、依托国有企业重组、引入优质民营企业参股运营等方式,探索组建公益性企业化物业服务实体。采取单独建、联合建、挂靠建和选派党建指导员等方式,推动符合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党组织应建尽建。
建立“三方”联席议事协调制度
10月30日前,以小区为单位建立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共同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构建“有事多商量、有事好商量、有事会商量”的民主协商机制,推动要事联议、矛盾联处、事务联办、服务联评。会议采取工作例会、现场办公、视频会议等形式进行,一般每两个月召开一次,遇有重大问题或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组建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
10月30日前,由民政部门牵头负责,街道(乡镇)指导社区居民委员会全部设立由居民委员会成员、业主代表等组成的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负责督促业主委员会(小区物业自管组织)、物业服务企业履行职责。街道(乡镇)负责选好配强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主任。民政部门负责明确委员会、主任、委员的工作职责,建立工作运行制度,并组织全覆盖任职培训。
加强小区管理服务阵地建设
10月30日前,由城管执法部门牵头,街道(乡镇)、社区配合,组成由公安、自规、环保、住建、市场监管等部门参加的工作专班,对小区物业服务用房、社区用房、居民活动用房及公共服务设施、公共配套设施进行清理移交。住建部门负责规划和建设好物业服务管理用房、邻里活动中心(党群服务驿站)。街道(乡镇)负责年底前建好“三无”小区物业服务管理和“三方”联席议事等必要的活动场所。
全面提升物业从业人员能力素质
9月30日前,由住建部门牵头,制定物业服务规范、等级标准和考评机制,建立信用管理和信息公开公示制度,建立和完善物业服务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的自律制度;编印物业管理服务培训专用教材,制作培训视频,采取示范培训、分层分类培训、网络培训等方式,对全市物业从业人员进行全覆盖培训。
04 加强组织领导
市级成立由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任组长,政法、公安、民政、自规、住建、城管执法、市场监管、司法、环保、发改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县(市、区)、街道(乡镇)同步组建工作专班。逐级成立督导小组,采取明查暗访、现场调研、电话抽查等方式进行常态化巡回督导。建立旬调度、月通报工作制度,确保实现物业管理全覆盖。
05 强化宣传引导
要利用网络、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和张贴公告通告、宣传标语、举办专栏等方式,加强对党建引领物业管理全覆盖工作的宣传。要发挥下沉党员干部的作用,做好入户宣传工作,做到家喻户晓,充分调动居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参与热情,为党建引领物业管理全覆盖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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