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两月作案十余起 价值3万余元 被抓时正在洗脚屋洗脚

 秦楚网-十堰头条讯 文、图/记者 杨建波 通讯员 戈阳 报道:砸车盗窃、翻窗盗窃、撬门盗窃……房县男子杨某两个月在十堰城区疯狂作案十余起。5月26日,杨某在茅箭区某一洗脚屋内泡脚时被茅箭刑侦大队民警抓获。

5月17日,刑侦大队人民中队接到群众报警称:昨夜停放在北京路某酒店露天停车场的两辆车的车窗被砸。接到报警后,办案民警立即赶赴案发现场开展侦查,在仔细勘查了被盗车辆周边环境后,民警根据受害人提供的停放时间段在酒店查看了停车场监控,发现一名戴着口罩身着红色上衣,黑色裤子,背双肩包的年轻男子,在现场反复逗留,有重大作案嫌疑。

随后,民警对该名男子进行深入调查成功锁定身份信息为房县人杨某。经过连续一周的工作,5月26日,办案民警获悉嫌疑人杨某去了茅箭区某一洗脚屋的情况后,立即赶赴洗脚屋将正在泡脚的杨某抓获。

“偷的东西呢?”“花完了”被抓后的杨某面对民警的审问当场就交代了盗窃犯罪事实。

据杨某称,2021年5月的一个夜晚,他在北京路边的一个火锅店的窗户翻进去,用起子撬开了收银抽屉拿走了1600元。然后过了几天又在人民公园旁二层楼的一间信息咨询店里,看见店员在睡觉就拿走了放在桌上的一部苹果手机。

据杨某交代,2021年3月初,他从房县到十堰城区由于身上没钱吃饭,没地休息,于是萌生了偷东西的想法。他晚上出来专门在店铺、网咖附近溜达,看见有人把手机放在一旁去专心干别的事的时候,就会趁机将手机顺走,然后再转卖给邮电街的商户。在尝到了甜头之后,杨某胆子大了起来,开始采取翻窗入室、砸车玻璃的方式盗窃财物,并将盗窃的财物用来吃喝玩乐挥霍一空。

据民警介绍,经过前期调查了解到杨某生性顽皮,很小就辍学,家里父母管不住,一直在社会上混迹,以前就有过前科,算得上是公安机关的“老熟客”。经过案件核实,杨某这次累计作案十余起,涉案总价值3万余元。

同时,民警也告诉记者,这次核实的被盗的案件大多是店铺店员或是网咖里玩游戏的人将手机放在一旁,而自己却趴在桌上睡觉的、住在低楼层住户窗户没关或是没有安装防盗窗的,给了盗窃犯罪嫌疑人可趁之机。其实如果受害人能够多些防盗意识,这些案件是能够避免的。

根据以往发案情况,随着天气的逐渐炎热,很多小偷又开始“蠢蠢欲动”,各类盗窃案可能会有所增多。为切实提高广大市民的防范意识,警方提醒: 对于商铺要及时安装监控摄像头,店员在离开收银台前要注意将手机、收银柜上锁;对于网吧,网民在玩游戏或睡觉时要将手机放在贴身口袋里,不要放在桌面上;对于一般住户:安装防护窗,提高门锁防盗等级,居家、外出时要将门窗关好,贵重物品放在有隐蔽性的地方,以免给不法分子制造可趁之机。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