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十堰讯 文、图/通讯员 张君 报道:近日,十堰市公安局郧阳区分局充分发挥“一村一辅警”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责任,充分调动治调主任、辅警积极性,部署开展走村入户宣传反电信诈骗、禁种铲毒等工作。5月13日,安阳镇一名治调主任、辅警在开展宣传工作时,成功协助警方查处一起非法种植罂粟的刑事案件。
当日,安阳镇大柏树村治调主任、辅警雷某按照派出所部署,在辖区开展反电信诈骗及禁种铲毒宣传工作时,突然发现一大片“罂粟地”,立即报警。接警后,民警火速赶至开展走访调查。
经民警查实,该片罂粟地位于大柏树村一处人迹罕至的山涧,系村民罗某所种,准备在饲养牛时用作偏方。在罗某及村干部见证下,罂粟被当场全部铲除,经清点,共计1463株。
据办案民警张波介绍,罗某因非法种植罂粟超过500株,已经涉嫌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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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公安局禁毒支队负责人介绍,非法种植、买卖、运输罂粟均是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非法种植罂粟不满500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少量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并处3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根据《刑法》第351条规定,种植罂粟500株以上不满3000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抗拒铲除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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