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十堰伟光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汉水九歌文化旅游综合体项目调整方案批前公示
广大市民:
根据建设项目规划公示的相关规定要求,现依法对“十堰伟光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汉水九歌文化旅游综合体张湾区境内项目调整方案”进行批前公示,若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实名书面向我局反映,并享有依法申请听证的权利。
一、项目概况
该项目位于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汉江路街办水堤沟村(高铁站东侧),张湾区境内项目用地面积:21053.40平方米,用地性质:商业用地,总建筑面积:21263.93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21263.93平方米,容积率:1.01,建筑密度:39%,绿地率:13%,建筑高度:34米,停车位:213台,建筑性质:商业建筑。建筑风格及色彩以十堰境内的楚风汉韵为依托,以楚邑街区肌理为载体(见效果图)。该项目张湾区32亩地块独立核算指标,经审查,该项目规划建筑退让用地界线距离、建筑间距等均符合《十堰市国土空间规划技术规定(试行)》等规范标准。
效果图
二、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十堰市国土空间规划技术规定(试行)》;
3.十自规条字(2019)年第52号《出让用地规划条件》;
4.鄂(2020)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21862号《不动产权证书》;
5.国有建设用使用权出让合同 SY-2020-0000004R;
6.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备案证。
三、公示地点
1.固定现场: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楼一楼电子显示屏、门前绿道公示屏、项目现场;
2.新闻媒体:《十堰日报》;
3.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
四、公示时间
自《十堰日报》登报之日起7日。
五、联系方式
传真号码:8102838
联系电话:8662483
联系人:刘晓波
电子邮箱:sy12336@163.com
地址: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工程规划科(十堰市北京北路87号)
邮编:442000
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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