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采石?没收所得!扣押设备!罚款!郧阳男子亏大了

云上十堰讯 记者 吴忠斌 报道:4月19日,记者自郧阳区矿山整治及环保突出问题整改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获悉,近日郧阳区矿产资源管理联合执法大队在开展巡查时发现安阳镇罗河村河边有人在开采毛石,立即对其违法行为进行了制止,并对其非法开采设备及运输工具予以扣押。

经查,2001年8月,安阳镇罗河村3组王某与安阳建筑建材开发公司签订合同,承包开采该公司拥有采矿许可证的石灰石。2008年8月3日,郧阳区综合执法局强制关停该矿。被关停时,王某已开采的石灰石还有3000多立方米未销售处理,堆放在废弃的矿区内。2009年8月,安阳建筑建材开发公司采矿许可证到期。2021年4月5日、4月7日,王某两次擅自采挖原开采未销售的石灰石,用船装运销售给安阳镇前湾村库岸抢险工程项目1430立方米、获利20020 元。4月12日,王某第三次采挖装运时被执法人员制止,并对其非法开采设备及运输工具(挖机1台、装载机1台、运输车辆1辆、运输船舶1艘)予以扣押。

王某明知采矿许可证早已过期,在未重新取得采矿许可证情况下,擅自采挖并销售石灰石的行为,构成非法采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有关规定,对王某作出责令立即停止开采行为、没收非法开采的石灰石和非法所得,并处以罚款114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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