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垫资 有偿使用 郧阳区首批12部共享电梯今起动工

云上十堰讯 记者 杨天娇 报道:电梯作为出行第一步,回家最后一步,影响着所有人的生活。4月19日上午11时,湖北美百吉实业有限公司郧阳分公司在郧阳区举行了开业剪彩仪式及“共享电梯”工程开工典礼。此举也标志着,郧阳区首批12部共享电梯今日起开始动工,为老旧小区居民出行问题提供了极大的便利。

“当共享电梯的前期筹建工作开展时,我们家属区的所有住户都表示一致赞同。电梯建成后,乘坐电梯就像坐公交车一样,刷卡付费,不仅解决了家属区所有老人的出行问题,还没有前期建设和后期维保费用,居民完全不用操心,真是一件一举多得的好事。”在开工典礼现场,家住在郧阳区中医院家属楼3号楼的居民代表陈女士高兴地说。据悉,本次郧阳区建设的首批12部共享电梯,其中7部建设在郧阳区中医院家属区,5部建设在郧阳区税务局家属区。

据了解,共享电梯采用“企业垫资、有偿使用”的模式,在各级政府对老旧小区电梯加装项目适量补助的基础上,自行筹措资金,全部承担老旧小区电梯加装和后期运营、维保、电费等费用。居民只需缴纳适量的乘用费。

“共享电梯”怎么收费?湖北美百吉实业有限公司十堰负责人表示,“共享电梯”安装后根据楼栋层高不同而收取不同的乘坐费用,其中,“共享电梯”具体乘用价格初定为2—4楼0.20元/次、5—6楼0.25元/次、7—8楼0.30元/次,总体估计每卡年消费在800元到1000元。公司规定,65岁以上老人和残障人士可免费乘坐。

哪些地区可以加装“共享电梯”?记者了解到,“共享电梯”加装有四点要求,一是建筑层高必须在5层以上;二是建筑建设于2000年以前;三是具备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四是未来10年内没有纳入拆迁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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