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三学生注意!高考4个专项计划即日起申报 截至4月23日

云上十堰讯 记者 张贞林 通讯员 彭公泽 报道:12日,记者从市招生考试院获悉,2021年继续面向农村和原贫困地区实施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和高职高专精准扶贫专项计划申报工作启动,请符合条件的考生在4月23日前进行网上申报。

在国家专项计划中,生源范围涉及到我市的有郧阳区、郧西县、竹山县、竹溪县、房县、丹江口市。上述范围内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考生,经自愿申请和资格审核公示合格后,可以报考国家专项计划:⑴符合2021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⑵本人具有实施区域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⑶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市、区)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在高校专项计划中,生源范围涉及到我市的有武当山特区、丹江口市、郧阳区、郧西县、竹山县、竹溪县、房县、张湾区、茅箭区。上述范围内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考生,经自愿申请和资格审核公示合格,并按高校要求报名参加高校专项计划考核合格的,可以报考高校专项计划:⑴符合2021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⑵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⑶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市、区)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符合高校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述申报和审核的同时,还须于4月25日前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完成报名申请。省招办从阳光高考平台下载报名成功的申报考生名单,分发给市(州)组织资格审核,市(州)招办审核后将结果上报省招办。

全省符合2021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的考生,符合下列1.2条件之一的,经自愿申请和资格审核公示合格,可以报考地方专项计划:1.⑴考生户籍在高校专项计划实施的42个县(市、区);⑵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⑶考生具有42个县(市、区)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2.⑴全省(不包括42个县(市、区))考生,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⑵考生具有我省乡镇(不含县、市、区政府所在地)中学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其中十堰这些中学办在乡镇:丹江口市二中、竹溪县二中、十堰市郧阳区外国语学校、竹山一中、竹山二中、房县二中、竹溪一中、郧西三中。

我省省属高职高专院校的精准扶贫专项计划,招生对象为湖北省扶贫办建档立卡家庭的考生(包括普通高中生和中职毕业生)。通过精准扶贫专项计划录取的考生可以享受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资助政策,同时还可享受每人每年不少于3000元的“雨露计划”资金补助。具备以下条件的考生经自愿申请和资格审核公示合格后,可以报考高职高专精准扶贫专项计划:⑴符合2021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⑵考生为省扶贫办建档立卡家庭成员。

从2021年开始,符合专项计划资格申报条件的考生实行网上申报和审核。符合专项计划资格申报条件的考生,在湖北省高考招生综合信息服务平台(简称“招生平台”,网址http://zspt.hubzs.com.cn)申报。专项计划申报材料提交截止日期均为4月23日。

符合高校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述申报和审核的同时,还须于4月25日前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完成报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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