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十堰讯(十堰晚报)记者 张贞林 通讯员 李文修 报道 记者昨日从市招生考试院获悉,2021年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全省统考科目考试(下称“学考合格考”)定于6月26日至28日举行,十堰2018级、2020级学生以及社会考生3月15日—16日报名。
作为全国第三批实施新高考的8个省市之一,我省提出全面建立和实施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简称“合格考”)和选择性考试(简称“选择考”)。合格考成绩是学生毕业以及高中同等学力认定的主要依据。选择考成绩计入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总成绩,是高等学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
合格考覆盖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方案规定的所有科目,其中的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科目,由全省统一组织;信息技术、通用技术、艺术、体育与健康科目,由省根据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统一制定考试要求,市(州)组织实施。
据了解,学生在完成每门科目必修课程后可参加合格考。合格考每学年组织一次,考试时间安排在每学年下学期期末。学生在校期间每门科目参加一次合格考,成绩不合格的可参加一次补考。学生首次参加合格考时间为高一下学期期末,由学生选择3门科目参加考试。合格考科目成绩以“合格”“不合格”呈现。
此次“学考合格考”对象为:具有湖北省普通高中学籍的2018级、2019级、2020级普通高中在校生。具有我省户籍和初中学历、拟申请普通高中同等学力的社会人员也可报名参加考试。
记者从市招生考试院获悉,我市2018级、2020级高中学生采取集体网报方式,社会考生采取个人网报方式,报名时间为3月15日—16日。考生个人缴费时间:3月15日—30日,学考信息平台关闭学校批量缴费功能。
十堰城区参加本次“学考合格考”的考生身份证信息采集、头像信息采集和现场签字确认时间为3月22日至4月10日。2018级、2019级已注册报名的学生无需再进行身份证和头像信息采集,但要对报考科目进行签字确认。
市招生考试院提醒,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的考生,其报考订单一律做无效处理。
十堰市招生考试院联系电话:8678470,联系人:曾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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