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更换社会保障卡
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公告
各人社服务中心、各参保人员:
为方便广大参保群众享受高效、便捷的社会保障服务,切实发挥社保卡便民、利民、惠民作用,进一步推进社会保障卡“一卡通”,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在养老保险工作中全面推进社会保障卡应用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13号)要求,我市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将通过社保卡统发。为了做好统发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社保卡是持卡人享有社会保障的重要凭证,也是一张具有金融功能的银行卡,具有身份凭证、信息记录、自助查询、缴费和待遇领取等功能,目前已开通社会保险、人事人才、劳动仲裁、职业技能、求职创业等人社应用目录102项,为广大参保群众提供了线上线下衔接、高效、便捷、安全的“一卡通”服务模式。
二、全市新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一律通过社会保障卡发放待遇;2021年3月底前,对于已办理社会保障卡、已激活金融账户但未通过社会保障卡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将通过自动匹配、申报变更等方式,改由社保卡发放待遇。对于已使用社保卡领取社保待遇的人员,继续按现渠道发放待遇。
三、各人社服务中心要加强对社会保障卡发放养老保险待遇等应用工作的宣传引导,组织辖区享待参保人员尽快办理社会保障卡(即制卡),并激活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已经申领并激活社保卡的参保人,经告知确认后,由各中心及时在城乡居保业务系统中变更养老金发放账户。对于没有自理能力、长期异地居住、年龄达到85岁以上的人员仍按原渠道发放,暂时无需办理变更。
咨询电话:0719- 5223116(待遇发放)
0719-5220620(社会保障卡管理服务)
丹江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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