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20年底,实施和完成年度拟建成医疗废物和危险废物工程的改扩建项目建设;
完成沿汉江1公里范围内化工企业关改搬转;
完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2018-2020年)目标任务,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加快完成国家、省长江经济带生态警示片披露问题的销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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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市政府办印发
《十堰市疫后重振补短板强功能生态环境补短板工程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
(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明确了重点任务、
重大项目及责任分工,
分别从医疗废物、危险废物收集处理,
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
农村人居环境,
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
重点流域水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五个方面明确了相关责任单位
附件
一图读懂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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