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中央决定,以党中央、国务院名义表彰一批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集体。根据评选表彰工作部署,在各地区各部门充分酝酿、集体研究的基础上,经综合评审、统筹考虑,确定康柏利等1982人为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含追授61人)、北京首农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等1501个集体为全国脱贫攻坚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就拟表彰对象进行全国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2月10日至2月14日。对拟表彰对象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形式为电话、信函、电子邮件,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12317
电子邮箱:12317@cpad.gov.cn
收件单位: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北街1号
邮政编码:100028
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2月10日
十堰市入选名单如下:
先进个人公示名单
陈新武 十堰市委副书记、市长
龚举海 竹山县委书记
金 梅(女)竹山县柳林乡公祖村驻村工作队队员,汉江师范学院副教授
肖帮伟 十堰市郧阳区青曲镇党委书记
谢 霞(女)丹江口市蒿坪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魏远征(女)十堰市茅箭区卫生健康局党组书记、局长
田桦南 十堰市张湾区柏林镇白马山村驻村工作队队长兼第一书记,湖北省检察官学院十堰分院副院长
邓太明 竹溪县精准扶贫作战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竹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副书记
刘廷洲 郧西县涧池乡下营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耿吉奎 房县土城镇土城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先进集体公示名单
十堰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中共郧西县关防乡委员会
中共房县化龙堰镇委员会
中共竹溪县汇湾镇委员会
十堰市郧阳区水利和湖泊局
竹山县教育局
十堰市张湾区发展和改革局(十堰市张湾区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十堰市茅箭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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