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梅任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免去张悍声市经信委主任职务

秦楚网讯 记者 闵波 通讯员 黄克伟 汪晶 报道:25日上午,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在市行政中心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铁军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罗勤、陈冬芝、余春存、陈新荣、佘立柱,秘书长王有群出席会议。副市长刘学勤,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等列席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市人民政府关于物流业发展情况的报告,关于《关于尽快启动汽车工业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工作的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关于市四届人大七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对市人民政府办理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关于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的情况和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关于全市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的情况进行了满意度评测。

会议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任命耿梅为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免去张悍声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职务;接受何世兴、陈耀林同志辞去十堰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并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十堰市人大常委会任命名单 

(2016年11月25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任命耿梅为十堰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耿梅,女,1972年8月出生,汉族,湖北十堰人,2006年6月加入九三学社,1992年7月参加工作,在职大学学历,现任十堰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十堰市人大常委会决定免职名单

(2016年11月25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免去张悍声的十堰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职务。

十堰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何世兴、陈耀林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

(2016年11月25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何世兴、陈耀林同志的辞职请求和《地方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定:接受何世兴、陈耀林同志辞去十堰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并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