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真的了!丹江口人以后开电动车需持证驾驶!违者面临严处

原标题:来真的了!丹江口人以后开电动车需持证驾驶!违者……

电动车是现在是丹江口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种交通工具了,但电动车逆行、闯灯、超速,改装等现象也伴随着日常!

一些车主们仗着开上路无法辨别身份和没相应的交通处罚规定,有不少电动车便成了“马路霸主”。不过,这些现象或将成为过去。

10月14日,丹江口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在水都网发布公告,要求电动车车主依法办理驾驶证,否则将面临严处!

自从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的、新修订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于2019年4月15日起实施之后。两轮电动车就被划分成三大类:电动自行车、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摩托车,后两者属于机动车。

其中,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属于机动车。根据《道交法》规定,驾驶员必须持有相应准驾车型的驾驶证方可上路行驶,并佩戴安全头盔,否则将面临相应处罚。

在此,交警呼吁大家尽快去考取相应的驾照:如果是电动轻便摩托车(鄂C蓝色车牌)需要办理准驾车型为F的驾驶证;如果是电动摩托车(鄂C黄色车牌)需要办理准驾车型为E的驾驶证。

在丹江口生活的朋友们,为方便日常的出行,如果还没有上牌没有考驾驶证的,抓紧时间去上牌和考证了,持证上路,方能行车无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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