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公告 | 丹江口市委5个巡察组将对这19个单位开展巡察(内附举报电话)
十四届市委第十一轮巡察公告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央、省委关于市县巡察工作的新精神新要求,按照《中共丹江口市委关于开展巡察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丹江口市委第一、二、三、四、五巡察组将于2020年9月下旬至12月底,分别对19个市直单位、学校党组织开展巡察。
巡察期间,市委巡察组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紧扣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责任,重点从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落实情况,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落实情况,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坚持和加强党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领导情况,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政策情况等方面深入查找政治偏差。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所属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以及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
市委巡察组巡察期间,通过电话、信箱、电子邮箱等方式受理各类举报和问题反映(具体信息见附表)。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按照巡察受理范围,直接向市委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鼓励实名举报。对不属于本次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将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受理举报和问题反映时间为市政府规定的正常工作时间。
中共丹江口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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