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十堰讯 记者 吴忠斌 通讯员 李保平 刘昊辰 报道:9日16日,记者从市劳动就业管理局获悉,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稳定就业,鼓励支持中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十堰明确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可申领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据了解,补贴对象和条件是从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中小微企业等经营主体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1个月以上,办理就业登记手续,按时足额发放吸纳就业人员劳动报酬的,由企业向属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奖补申请。
补贴标准按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需提交的资料为:《十堰市企业吸纳一次性就业补贴申报表》、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企业银行开户账号等资料。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初审后,经市人社局审批,将补贴资金拨付至申报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市劳动就业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毕业年度是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中小微企业认定标准按照国家工信部、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化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此项补贴申报时限截止2020年12月31日,请符合条件的企业抓紧申报。
市劳动就业管理局咨询电话:8690032 8690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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