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北惠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30家企业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有关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文件,市住建局组织对湖北惠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30家企业申请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所提交的申报资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示时间:2020年8月7日至2020年8月17日。企业如对审查意见有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按原申报渠道和网上审批工作流程提出书面陈述意见和相关证明材料。
二、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公示的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及其它情况有意见,请提供书面举报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和签署真实姓名、联系方式。举报材料请直接送至市住建局建筑业发展科1712室。
三、办公地址:十堰市北京中路82号十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业发展科1712室,邮编:442000,电话:0719-8654095。
十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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