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龙某某因涉嫌盗窃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秦楚网讯 文、图 记者 谭祥军 特约记者 潘成涛 唐锐 报道:男子5年间2次因盗窃被判刑,刑满释放仍后不思悔改,干起了“拉车门”盗窃车内财物的勾当。日前,警方将其抓获。
7月27日18时许,竹溪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接到居民彭某某报警称:其停放在自家大门外的小货车被人拉开车门,将放有3600元现金的手包盗走。
通过现场勘查,民警发现该盗窃案的作案手法与前期县内发生多起“拉车门”盗窃车内财物案如出一辙。经过案件串并和相关信息研判,民警锁定竹溪县龙坝镇男子龙某某具有重大作案嫌疑。
8月3日13时许,民警在县城某餐馆内将正在用餐的龙某某抓获,经过审讯,其对采取“拉车门”方式盗窃他人车内财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据民警介绍,今年51岁的龙某某分别于2015年、2019年,2次因盗窃罪被判处拘役。2019年年底其第二次刑满释放后,即在城关某小区租房居住。2020年4至7月间,其先后到水坪、城关,对路边停放的车辆采取“拉车门”的方式实施盗窃,4次作案共窃得现金7000余元。
8月5日,龙某某因涉嫌盗窃已被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侦。民警提醒广大市民,要加强自我防范意识,车内不要存放贵重物品。停车时应选择正规停车场,下车后锁好车门,最好用手拽一拽,确认车辆上锁再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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