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反映工作人员强制用户安装燃气报警器 燃气公司回应

云上十堰讯(十堰晚报)记者 季栋 报道:日前,家住五堰香港街都市公寓的张女士(化姓)向本报新闻热线8110110反映,十堰东风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风中燃”)在都市公寓安装燃气管道时,工作人员强制她安装了3个燃气报警器。

据张女士介绍,她和孩子都住在都市公寓,共计3套房。去年10月左右,都市公寓开始引入天然气,每户费用为2480元,她缴纳了3户的费用。她拿到发票时却发现,每户2480元的费用中包含280元燃气报警器的费用。

张女士随后找到收费人员,询问是否可以不安装燃气报警器。“那个工作人员说,为了安全,必须安装燃气报警器。”她又表示自己到网上购买燃气报警器安装,仍遭到拒绝。

近期,随着天然气即将开通,张女士再次想起被强制安装燃气报警器的事,于是向本报反映。

7月31日15时许,记者前往都市公寓小区了解情况,张女士向记者出示了6张收据,其中3张为安装费,单价为2200元,另外3张为报警器,单价为280元。收据上盖有“十堰东风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的财务专用章。

针对这一问题,记者采访了小区物业,客服人员金女士说:“收取张女士费用的是东风中燃的工作人员。如果不安装燃气报警器,出事了怎么办?”采访中,金女士还给记者拿出一叠收据,内容与张女士的一致,都是2200元的安装费以及280元的燃气报警器费用。

记者又采访了该小区多位业主,这些业主均表示:“缴费的时候,收费的就说总共2480元,没说包含燃气报警器的费用,我也没看发票,如果不是你说,我现在都不知道。”

随后,记者拨打了东风中燃95007客服电话,对方表示,为了安全,东风中燃只会提醒或建议市民安装燃气报警器,不会强制要求安装。针对都市公寓业主反映的问题,会及时向单位汇报,了解情况后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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