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十堰讯 记者 吴忠斌 通讯员 黄榜 报道:6月24日,记者自市人社局获悉,2020年十堰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拟定于2020年7月18日—7月19日进行。预计笔试结束后一周左右统一公布笔试成绩。
市人社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为7月14日至18日。建议考生使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打印笔试准考证。考生如有因网上报名时误写个人信息导致笔试准考证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错误的,请及时联系并报备0719-8650723。考生笔试准考证如有未显示照片现象,请考生自行将近期一寸免冠照片贴在相应位置。
市人社局相关工作人员提醒,考生要按照工作人员的引导,持二代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健康码并测量体温后有序进入笔试考场。考生不得提前交卷,笔试结束后,考生在工作人员引导下,迅速有序离开笔试考场及考点。
按照有关要求,市人社局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卫生防疫。所有考生进入笔试集合点时、笔试期间必须佩戴口罩,未戴口罩者、健康码非绿者不得进入考点、取消笔试资格。考生笔试当天如有发热(超过37.3度)、干咳、腹泻、呼吸困难等不宜参加笔试的症状,需立即就医。
考生未按照笔试准考证要求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的,视作放弃笔试资格。考生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与笔试无关的物品,所携带的物品(手机等电子通讯工具需关闭并取消闹钟)放置在指定的位置。考生若将手机等电子通讯工具带入考场,不论开机与否,一经发现,笔试成绩作无效处理。
如有从境外、中高风险区(以笔试前14天划分为准)前往十堰市参加笔试的,需提供笔试前一周内的核酸检测报告并填写考生行动轨迹登记表。笔试前14天内,如有境外、中高风险区旅居史的,需提供笔试前一周内的核酸检测报告并填写考生行动轨迹登记表。
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对象,须持其家庭所在地扶贫办发放的扶贫手册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仅需家庭成员关系的一面);城乡低保对象和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对象,须持其家庭所在地的民政局发放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连同身份证复印件和网上下载打印的缴费明细,于考试当天在笔试结束后现场指定地点退笔试报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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