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十堰讯(十堰日报) 通讯员彭晗 熊金星报道:日前,市人社局发出通知,我市开始启动500人以上企业2020年度失业保险费稳岗返还。
本次稳岗返还旨在推动企业加速复工复产,鼓励企业在疫后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保持就业岗位稳定。申报稳岗返还的对象主要是全市参加失业保险500人(含)以上的各类企业。申报的条件有四个:一是2019年1月1日前参加失业保险,截至2019年12月份无失业保险欠费;二是未注销或吊销营业执照;三是未列入破产清算行列;四是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本次返还的标准有两个:一是对裁员(减员)率不高于5.5%的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2019年度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100%予以返还;二是对裁员(减员)率高于5.5%的企业,按70%予以返还。
本次稳岗返还实行“不见面、网上申报”方式。所有符合条件的企业均可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进行申报。稳岗返还资金可使用于技能提升培训、转岗培训、缴纳社保费、职工生活补助等稳定就业岗位相关支出。对不按文件规定用途使用返还资金的企业,责令整改;对有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企业,收回返还资金,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并取消下一年返还资格。
本次稳岗返还申报时间为5月26日至6月30日,7月15日前拨付到位。市本级企业(含张湾区、茅箭区、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武当山特区)向市劳动就业管理局失业保险管理科申报。各县(市)区属企业向当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申报。联系咨询电话:8667336。
此次稳岗返还,是我市今年疫情以来第三批启动。前两批主要返还对象是500人以下中小微企业,全市人社、财政、税务等部门联合共向4976家企业发放稳岗返还资金4100万元,惠及企业职工人数10.5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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