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十堰讯 记者 吴忠斌 通讯员 程冰 齐磊 报道:记者日前从市经信局获悉,我市近日制定并印发《十堰市新能源城市货运配送车辆推广应用行动计划(2019-2020年)》,充分发挥新能源车辆对我市城市绿色货运体系建设、促进节能减排、打赢蓝天保卫战的重要作用,力争到2020年底全市新能源城市货运配送车辆保有量达到1000辆。
市经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为了保障该行动计划的有效落实,市财政统筹安排市级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新能源城市货运配送车辆运营奖励,给予在十堰城区从事城市绿色货运配送企业的新能源物流车运营补贴。燃料电池动力类型的车辆一年最高可获6000元运营奖励。为方便从事城市货运配送的新能源物流车辆通行和装卸货物方便,准许在市区按规定线路通行,在五堰、六堰、三堰、红卫、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商贸集中区域非停车场设置临时停靠点50个以上。给予新能源城市货运配送车辆在实行政府定价管理、公益机构配套建设或内设停车场所减半收取停放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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