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楚网讯 记者 罗伟 通讯员 刘虎 报道:3日,郧西县公安局依法查处一起阻碍执行职务案,违法行为人段某、范某分别受到行政拘留8日、行政拘留6日的处罚。疫情一结束,就要对他们立即执行。
据了解,2月26日下午,郧西县公安局夹河派出所民警在本镇孙家沟村村委会前路段处置一起酒后滋事的警情时,遭到违法行为人段某、范某多次阻拦。处警民警耐心劝说,段、范二人拒不听劝。期间,段某推搡、辱骂民警,扯掉民警口罩,抢夺民警固定证据的手机并摔在地上;范某拉扯民警,脚踢被摔在地上的民警手机并抢夺,还对民警纠缠不放,直至增援民警到场后才被制止。
案发后,郧西县公安局高度重视,根据《公安机关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规定》的有关规定,迅速启动维权机制,安排督察、治安、法制大队等部门组成工作专班,及时调查取证,全力维护民警执法权威。
目前,段某、范某因阻碍执行职务的违法行为被郧西县公安局行政拘留。因当前处于疫情控制关键时期,为防止疫情扩散蔓延,公安机关暂未对段、范二人执行行政拘留,待疫情结束后,将立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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