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十堰讯 记者 吴忠斌 特约记者 张君 报道:疫情当前,郧阳区男子谢某竟然对防疫车辆拒不放行,致使车辆滞留30分钟。1月30日,郧阳警方依法给予谢某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面对处罚决定书,谢某后悔万分。
1月28日12时许,郧阳区南化塘镇化山村3组组长谢某根据郧阳区新型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和村委会工作安排,在该村通往盐池、杜家河等村的路口进行停车封堵、设卡看守。其间,郧阳区疾控中心工作人员按照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到杜家河村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查找与疑似病患密切接触者,谢某以区防疫工作人员未对其设卡区域消毒为由,拒绝挪车。镇村干部再三要求放行,谢某依然我行我素,拒不执行《十堰市郧阳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12号)规定,致使区防疫车辆滞留30分钟,给辖区紧急防疫工作造成一定影响。
28日下午,郧阳区公安分局南化派出所接到郧阳区纪委移交问题线索后,迅速调查核实了相关情况。30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郧阳区公安分局对谢某作出行政拘留5日处罚。当日中午,谢某被警方执行拘留。
公安机关提示,广大群众一定要严格遵守各级疫情防控指挥部相关通告、要求,切勿以身试法。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