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放宽城区公租房申请条件 6乡镇可参照外来务工人员标准

云上十堰讯 记者 冰客 通讯员 冷冰 报道:记者13日从市房地产服务中心获悉,近日,十堰放宽城区公租房申请条件配租范围,申请人户籍地在茅塔乡、大川镇、赛武当风景区、黄龙镇、西沟乡和方滩乡等城区偏远乡镇的,参照外来务工人员的标准提交申请资料,并审核公租房保障资格。

据悉,为解决户籍制度改革后公租房申请审核中出现的疑难问题,尤其是原属十堰城区农村户口、在将户籍改为居民户口后的住房保障问题,以及如何优先解决优抚对象等特殊困难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进一步规范公租房申请、审核与保障等工作,确保公租房分配管理的公平与公正。市房地产服务中心对这部分群体的实际困难与问题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根据国家住建部有关政策文件和市政府《十堰城区保障性住房建设租赁管理实施办法》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修订完善了《十堰城区住房保障申请条件与审核规定》,拟定并下发了《关于十堰城区公租房申请、审核与保障等有关工作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了具有针对性的解决措施与办法。

本次调整还将我市城区符合条件的、享受国家定期抚恤的优抚对象、环卫职工、公交司机和退役军人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并优先予以配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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