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十堰讯 记者 谭祥军 特约记者 范富君 通讯员 徐健 报道:老板以资金周转为由,借走十堰一小伙2000块钱,小伙上班整一个月,迟迟未领导工资,借给老板的钱也收不回,仔细一查还发现自己签的劳动合同是假合同。
20日16许,东岳公安分局东电派出所接到辖区李先生报警,称其被人骗了,请求帮助。接警后,民警迅速赶赴二堰某居民楼了解情况。
据了解,今年4月份,李先生四处找工作,经过仔细筛选,他觉得二堰一家牛奶公司离家近,平时就是帮忙送货,收尾货款,于是就去试试。工作一星期后,为了保障自己的权益,李先生想和公司签定劳动合同,公司老板刘某总说业务繁忙推诿。百般催促下,刘某终于拿来一份用工合同,签完还加盖了公司的印章,这下李先生才彻底放心。后来没过多久,刘某向李先生借钱,说是公司资金周转遇到了困难,李先生碍于情面只好答应。到了月末,李先生没拿到工资,催促无果,刘某又以各种理由推迟发工资,李先生心里直犯嘀咕,干了一个月的活儿没拿到一分钱工资还借出去了2000块钱,该不会遇到骗子了吧?
通过网上查询公司相关信息,李先生发现网上注册公司的法人代表不是老板刘某,而是另外一个人,叫王明(化名)。李先生带着满腹疑问打电话给王明核实,结果被告知刘某之前确实是公司的分销商,但现在不再合作了,他和公司已经没有任何关系了。不甘心的李先生带着劳动合同找到王明,经过仔细检查,王明确认刘某在合同上盖得公司印章是假的,公司对于聘用李先生的事情毫不知情。感觉被骗,于是李先生连忙报警。
了解情况后,民警立即展开了调查工作。经过一个多星期的侦查,民警掌握到刘某的公司,主要是以销售王明公司的牛奶为主,刘某在向个体商店运送牛奶时,必须加盖公司的印章,只有这样,个体老板才相信他们送的牛奶是正宗的产品,而且刘某的公司仓库里,现在还存有大量的牛奶。根据李先生提供的信息,民警来到了刘某公司,并在办公抽屉里查获两枚印章,随即依法传唤刘某到案接受调查。
民警问刘某公司的印章是不是真的,他交代这印章是托人私刻的。因为之前从总公司进了很多箱牛奶,后来不再合作,偏偏个体商店要求送货单上必须有公司公章,不然拒收。为尽快卖出积货,才找人私刻印章,假装还在与公司继续合作。后来为了扩大销货速度,招来了李先生,可没想到资金周转不开,工资也发不出来,引发不满。
民警对刘某伪造印章的行为予以严肃的批评教育,并对其进行相关的法律知识宣讲,刘某意识到错误表示今后不会再犯。
目前,两枚印章已被依法收缴,刘某被行政拘留,案件在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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