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十堰讯 记者 徐正国 特约记者 闫晗 报道: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了市政府提请审议的《十堰市恐龙地质遗迹保护条例(草案)》的议案。这意味着,市人大常委会又向立法保护恐龙地质遗迹迈出坚实一步。
市人大城环委审议认为,根据有关专家的分析判断,由于特殊的地质环境,在十堰市区域范围内,晚白垩纪地层的粉红色砂砾岩中蕴藏着丰富的恐龙地质遗迹资源。二十多年来,在我市郧阳区(原郧县)多个乡镇和郧西县城关镇先后发现了恐龙蛋化石,与此同时,在我市郧阳区(原郧县)梅铺镇李家沟村发掘出大量的恐龙骨骼化石,特别是郧阳区青龙山恐龙蛋化石群是晚白垩纪恐龙蛋化石群最典型的代表,具有分布集中、数量大、埋藏浅、种类多、保存完好等特点。在我市郧阳区同时发现恐龙蛋化石和恐龙骨骼化石,这种“龙蛋共存”现象属世界罕见,也是世界性地质遗迹类型。十堰市恐龙地质遗迹是地球演化历史的见证,是不可再生的稀缺资源,有着重要的科学研究和科普教育及经济利用价值。
多年来,市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恐龙地质遗迹保护,取得了显著工作成绩。但随着恐龙地质遗迹的不断发现和古生物化石收藏热的出现,恐龙蛋化石的经济价值日益彰显,我市恐龙蛋化石盗挖乱采、非法贩卖、走私交易等现象时有发生,保护工作存在许多问题,也面临许多新课题,尤其是由于上位法规定较为笼统,相关部门管理存在职能交叉、多头管理等问题,一些破坏、违法行为难以有效遏制,恐龙地质遗迹保护地方立法工作已迫在眉睫,刻不容缓。因此,制定本《条例(草案)》是解决我市恐龙地质遗迹保护工作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新课题的现实迫切要求。
市人大城环委建议,立法坚持“规划引领、保护为主、科研优先、广泛宣传、合理利用”的原则,体现十堰特色,积极探索体现十堰特色的恐龙地质遗迹保护与开发利用模式,力争推出能充分体现十堰恐龙地质遗迹保护特色的法律规定,努力推进我市恐龙蛋化石群国家地质公园逐步向世界地质公园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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