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西县举办2019年校车安全管理培训会

云上十堰讯 通讯员 李茂康报道:秋季开学在即,8月15日上午,郧西县公安交警大队联合县教育局共同走进城关镇校场社区坡明德小学,举办了“郧西县2019年校车安全管理培训会”,郧西县公安交警大队、教育局、城关镇中心学校相关领导出席会议并讲话,来自县内各中心小学安全管理人员、拥有校车的幼儿园园长、安全管理员、驾驶员、跟车员共计70余人参加会议。

培训会上,领学了郧西县校车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郧西县校车安全管理服务方案》的通知(西校车办[2019]1号)文件,宣读了《郧西县教育局2019年夏季校车安全检查情况通报》。

随后,郧西城关镇中心学校领导同志提出:一要经常性开展校车教育。科学制定校车应急预案,每季度举办一次应急演练,通过知识宣讲会、主题班、发放一封信、签订告知书等形式,开展校车及上下学交通安全教育,通过案例吸取教训,确保校车运营安全。

二要切实落实校车安全检查。各幼儿园要经常性组织校车安全检测,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无“病车”上路。

三要全面规范校车日常安全检查。各幼儿园要严格按照规范目录整理“一车一档”,及时将相关资料归档成册,确保校车档案真实完善。培训中,马健斌同志在会上重申和明确了校车单位负责人、安全员、跟车员、驾驶员、校车“五见面”常态化管控责任。

并提出“八点要求”:一是要按照刑法修正案(九)涉及校车严重超员、超速入刑的相关内容,重要加强学习;二是要落实校车安全管理职责和完善管理制度,配备安全管理人员;三是要加强夏秋时节校车安全性能维护、行车监管,遇雨、雾等恶劣天气注意行车安全;四是要定期组织校车驾驶人学习交通安全法规及安全防范、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知识,保障学生乘车安全;五是校车要符合国家标准,校车驾驶人应当依规取得校车驾驶资质;六是要增强校车保险意识,足额购买保险;七是校车驾驶人要不开超员车、超速车、霸王车;八是要定期检验校车、合理粘贴校车统一标志,检验合格证明,无违法犯罪记录。王品国同志要求:各拥有校车的学校要管好“四员”(安全管理员、驾驶员、车主、跟车员),不合格的校车一律不得上路行驶,严控总量、减少增量、补齐短板,各负其责,配合交警工作。

最后,郧西县公安交警大队车管所民警对全县11台校车安全技术状况、安全锤、灭火器、胎压、证件等逐车进行了全面检测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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