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直事业单位招考笔试周日举行 注意事项看这里

2019年十堰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将于5月19日上午8:30— 12:00, 在湖北医药学院5号教学楼(十堰市茅箭区人民南路30号)举行, 为方便广大考生安全顺利考试,现将有关注意事项提示如下:

一、考生下载准考证后,查看自己参加考试所在考点学校湖北医药学院5号教学楼的详细地址:十堰市茅箭区人民南路30号。认真复核准考证上信息是否与自己所报考信息相符,如有疑问,请速与十堰市人事考试院联系(0719—8650722);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注意事项,按照相关要求做好考前准备。

二、按规定准考证和身份证齐全,方能参加考试。请考生务必带齐并保管好本人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与报名时使用证件一致),如身份证缺失,必须提前在公安派出所办理临时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明方可参加考试(驾驶执照、社保卡、户口本等其他证件不能替代身份证参加考试)。

三、考试期间考点实行封闭管理,考点外车辆一律不能进入,请考生乘坐公共交通出行,提前熟悉考点地址、交通线路,并提前做好出行安排。湖北医药学院地址为十堰市茅箭区人民南路30号,公交路线为在十堰火车站广场乘车,可选择4路、5路公汽;在十堰市三堰客运站门口乘车,可选择4路、5路、8路、10路公汽。建议由上海路新校门进入考点(上海路金座前行300米)。请考生提前熟悉考点地址、交通线路,并提前做好出行安排。

四、考生要按准考证上标明的教学楼栋号寻找自己的考场所在教室,防止进错考场或坐错位置。

五、按照考试规定,考试前30分钟考生开始入场,开考30分钟后考生禁止进入考场,考试结束方能交卷。

六、严禁将各种通讯工具、摄像设备、具有记忆功能的计时、计算设备等带至座位,考试期间一经发现将视作违纪处理。考生不得找人代考、替考,一经发现追究刑事责任。考试期间,除证件、笔、橡皮等基本工具外,桌面一律不能出现与考试无关的工具、资料。

七、请考生认真阅读考试相关规定,严肃考风考纪。考试期间,请严格遵守考试纪律,文明参考、诚信应考,不做与考试纪律相悖的事情。

对考试作弊行为,一经发现将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十堰市人事考试院

2019年5月14日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